法律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法规、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
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
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
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
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
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近来和朋友讨论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处、分类、等级等问题,对于
各种专门法,大家是比较有清醒的认识,但是,对于中央各部门、地
方各政府出台的有关法规、章程、文件,大家颇感困惑,不知道到底
哪个的权威比较大。不得已才找了点资料看看,基本搞清楚了这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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