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法学教育体系更好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具有基础性作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不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法学教育体系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合格法律专业人才的使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法学教育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战略性部署,明确指出应在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学体系、法学教材体系、法学教师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发力。
法学教材体系要持续建设完善。法学教材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传承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工具,随着法学教材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在基础设施和知识传授方面也将更加规范。法学教材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学教材要把好政治关,应系统地、全面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法律分支学科的教材之中,以确保学生能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第二,法学教材的内容需权衡适时性和前瞻性之间的关系,适时性能够让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的最新发展,同时前瞻性又赋予了学生对未来法律趋势的洞察力。第三,法学教材应当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平衡,通过案例分析等教学内容,加强学生对法律实践的了解,培养其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总之,完善法学教材体系不仅要求教材编写者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广阔的学术视野,也需要教育者具备敏锐的教学洞察力和不断更新的教育理念,才能确保法学教材内容对多需要、严要求的兼顾。
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当进一步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是法学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首先,法学教师作为法学教育的主要力量,他们的专业素养、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直接影响着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进而决定着法治实践力量的水平和效能。其次,法学教师在法治思想的传播、普及中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法学教师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授者,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塑造者。法学教育者更应当具备使命感和责任感,立志于育德树人,为社会输送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的法律人才。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培养一支具备深厚法学理论素养、熟悉中国法律体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教师队伍;另一方面,法学教育队伍内部建设的加强也显得尤为紧迫。这不仅意味着要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而且还要求教师们能够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以便更好地适应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需求。
为了确保法学教育能够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事业服务,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和优化法学教育体系。这就需要不断深化与拓展法学学科体系,确保学科分类的科学性以及对新领域、新问题的覆盖。同时,法学教学方法也应当不断革新,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以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数字化运用能力。法学教材的编写与更新应融入中国法治建设的最新成就,全面系统地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应用。此外,要格外重视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让其不仅要成为法律知识的传递者,更要成为法治精神的培育者。只有这样,法学教育才能真正服务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
(韩文、詹明,作者单位分别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