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今,毕业于中国刑警学院,于北京市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0年,于2000年离职,开始律师生涯,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府攻读研究生学历。
李峣,法学博士,发表专业论文近百篇,并著有《消费者保护法修订重大问题研究》、《劳动法理论与实务》等著作与教材十余部。
根据藏家提供的资料及(2016)渝05刑初28号判决书,本律师及团队,站在全体6000多名藏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害人)的利益角度,提出如下解决方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每位藏家的利益:
(一)刑事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及权利
作为该案的受害人,部分藏家从该案发生之日起,曾经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多次,也以多种形式进行过抗争,但是无人理睬,这主要是因为藏家们没有法律地位,无地位即无话语权。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刑事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告、受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等,而在该案中,我们藏家并不属上述任意一种当事人。
我们6000余位藏家应当发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该案来说,民事诉讼的起诉依据就是藏家手中的《书画收藏协议》、《收藏协议事前告知补充》、《事前告知》、《作品委托保管确认书》、《委托销售协议》《藏家收藏作品出库、入库单》、《收款收据》及依据协议打款收款记录等等。
根据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清单可获知,重庆臻纪公司的财产有:
(一)商品房12套;(二)冻结资金140569366.84元;(三)马永彤8970000元;(三)股票市值5362551.68元加550554.67元;(四)小汽车14辆;(五)现金916434元;(五)画作6540幅(约220000000元);(六)支付公司员工奖金提成共计353709208.9元;(七)赵天借款85000000元;(八)马永彤分红35000000元(九)理财产品16000000元;(十)臻品管理投资款3500000元;(十一)重庆臻园实业投资10800000;(十二)河北爱美森木材加工借款11000000元;(十三)购车1593400元;其他被告人非法侵占的公司财产财务等等,其他分公司财产以及被非法分配的财产(领导层提成奖金等)均应当属于公司财产。(大约892971516元)
(二)另外据知情人讲,臻纪公司还对外进行了投资N多亿,甚至做了其他公司的股东,这些财产债权人(藏家)都可以通过公司账簿进行追索。
认定事实包括:(一)客户购买画作收藏的模式合法;(二)其他购画后又委托销售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因此臻纪公司还有盈利,应当足以偿还被非法吸收存款人的本金。
针对上述情况,本律师团队,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可以将臻纪公司财产、债权、藏画成为全体藏家的财产进行管理分配。
2.可以进行诉讼侵犯财产人;(马永彤侦查机关等)
我们每个藏家手里有《书画收藏协议》、《收藏协议事前告知补充》、《事前告知》、《作品委托保管确认书》、《委托销售协议》《藏家收藏作品出库、入库单》、《收款收据》及依据协议打款收款记录等等。
依据上述证据与材料,我们藏家可以进行一场民事诉讼。
该案可以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协议无效
2.请求返还本金。
3、购买画作合同有效要求返还作品;
(以上不是最终确定的诉讼请求)
在取得有效民事判决书后我们已经获得债权人身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和个人财产等等多种手段。
首先,由于每个人的诉求不同造成法院无法下判决,可能无限期拖下去;
其次,由于无法形成整体债权人会议,造成财产无法分配,也可能无限期拖延;
再次,不能形成有效的力量对抗第三人的干扰;
我们团队可以派驻重庆,集中精力,依托全体6000人的诉求,可以有效的挽回损失。
(三)、如果藏家消极等待分配后果1、根据经验可能要托数年;2、判决书罚没的财产不会分配(我们能争取分配)3、所有的公司债权也得不到;综上几点如果消极等待藏家会损失惨重。到目前为止全国上千件类似案件没有数据证实得到分配。(吴英案精彩生活案等等)。
我们的步骤及方法:(排除纯藏家买画收藏合同);
2.我们与管辖法院沟通立案方式,得到批准后开始操作;
3.如果法院不予立案我们将采取的依法维权行动;
4.形成藏家群进行接龙报名统计根据参加诉讼人数确定律师费的收取。
5.委托代理合同采取统一格式(见附)
最后一个问题:
2、律师费要看我们最终统计参与人的数额来定。应按照一定比例拟定一般律师收费的十分之一左右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