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企业”作为“五五”普法“法律六进”的一项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重要方式,也是不断增强企业员工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企业,深化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如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实现推进“法律进企业”这个问题,笔者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在对秭归县部分企业调查的基础上,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秭归县企业的现状。
截止到2008年底,秭归县现有规模企业47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有限责任公司33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8家,外资企业2家,私营企业2家。产值过亿元的7家,5000—9999万元的7家,1000—4999万元的18家,500—999万元的14家,500万元以下的1家。实现利税2000万元以上的1家,1000—1999万元的1家,500—999万元4家,300—499万元的2家,100—299万元的15家,100万元以下的24家。企业用工总人数达9512人。上述企业为全县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解决了一大难题,也为秭归县地方经济的发展壮大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法律进企业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受市场经济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的取得,而忽略了社会效果;只注重企业员工劳动技能的提高,而忽略了法律素质的增强。目前,“法律进企业”已成为摆在各级普法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必须攻破的难题。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的水平不够高。企业改制后,其性质大部分为民营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不强,热情不够高,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趋于“家长式”、“唯我独尊”、“以言代法”的陋习和随意性作风仍时有存在,严重制约了法律进企业的进程。
(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不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决定着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低。目前的企业员工大多数为下岗工人和农民工组合而成。企业的发展,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不愿接受法律也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矛盾时有发生的产生,造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三、法律进企业的对策。
(二)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经营把好“法律关”,确保企业经营健康顺利发展。以企业困难职工和下岗工人为重点对象,进行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工会、劳动、税务、妇联等机关为成员单位的劳动者维权联络站,实行人头分片包企联系责任制,受理企业员工投诉、调解矛盾纠纷。召开“法律进企业座谈会”,组织企业代与法律服务人员就企业的生产经营、员工管理等问题进行探讨,拓宽法律供求双方的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的服务平台。
(三)深入开展“矛盾调解”进企业。把法律进企业贯穿到企业矛盾纠纷调解之中,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力量,搞好诉调对接,形成大调解的机制和格局,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预防制度,积极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与地方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努力缓解企业内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冲突,切实化解纠纷,减少诉讼,维护企业的平安稳定。
(四)深入开展“法制培训”进企业。普法职能部门积极协调企业管理部门共同开展“法律进企业、入车间、到员工”的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员工,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培训活动。县每年集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培训,为企业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的管理者;以法制教育培训基地为载体,为每个企业培养一批法律骨干;以技术骨干为主体,为企业的每个车间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五)深入开展“法制文艺”进企业。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企业员工的群众文化生活中去,经常不断地开展以企业冠名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法制电影进企业播放等活动,组织企业员工自编自演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自办法律知识小报,进一步激发企业法人、员工的学法用法热情。
(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进企业。各企业要根据法律法规健立建全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企,落实管理责任。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依法决策;企业骨干、中层干部民主选举;内部运行、厂务财务民主管理,定期公开。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作用,让企业员工甘当企业的主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管理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