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合法注册的从事中国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依据贵司与本所于××年×月×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或单项委托出具函)之委托,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事宜进行了审核,并根据《××法》、《××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贵司提供的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包括:
1.《××》;
2.《××》;
3.《××》。
……(如文件太多,则表述为以附件方式附后。)
贵司已向本所作出承诺:贵司为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陈述和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法律意见书失实或产生误导的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并对所有文件资料、陈述及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在审查上述文件时,本所律师作出下列假定:
1.贵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均与其正本相符,且至今未被替换、补充或修改;
2.所有文本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至今未被撤销;
1.本所律师所发表法律意见是依据出具日之前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做出的。
2.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事宜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贵司的××××发表意见。受制于其他没有向本所律师透露的资料所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法律意见书中力求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和默示的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司在××的参考,未经本所同意,不可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假定成立且/或委托人已承诺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前提之下,根据所掌握的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经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基本事实
……
1.××××
2.××××
特别提示:对某些无须先行表述基本事实,而是应委托人要求或根据实际个案需要出具某一或某几个方面法律意见,可直接针对该需求涉及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进行逐一阐述和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