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年龄缺陷;心理健康
引言
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撼动了大众的内心,校园欺凌事件不但伤害了儿童的心灵,更是触动了家长的神经。面对一个个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孩子,需要政府作出深度思考,应该结合时代需求提出合理改进对策,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制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机制,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出现,为学生营造一个更加舒适和健康的环境,并且通过调整和完善刑事司法中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能够为其提供充足法律保障,确保未成年人更加健康的成长。
一、校园欺凌事件的介绍
二、校园欺凌法律缺位应对方式
(一)做好刑事责任年龄限制
我国《刑法》17条明确指出,14周岁属于法定年龄,是在1979年我国刑法依据国情具体情况确立的内容,在我国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已经不再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和现实,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展,未成年人可以借助多媒体和网络手段获取资源,掌握犯罪手段、形式和刑法漏洞更加便利,甚至使用法律进行施暴[1]。研究人员发现,很多少年凶徒由于法律约束不到位,肆意妄为大胆施暴,很多校园施暴者对于个体的攻击是不致命部位,进而逃避了法律的惩罚。对于校园欺凌事件需要使用多种方法结合起来,按照恶意补足年龄缺陷,对于故意伤人、伤害等事情应该增加刑事责任年龄,将其降低到12周岁。年满12周岁的人应该意识到故意杀人和伤害导致人员死亡行为的危害性,一旦校园欺凌出现故意伤人以及伤害致人重伤死亡被归结为严重恶意,需要按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还要针对校园欺凌出现的对于未成年人出现的暴力犯罪行为制定合理化法律机制,补足年龄机制在司法中的不足和统一性[2]。并且,不能为其设置弹性法律呢绒,人民法院应该将未成年人、抢劫等内容添加到法律中,在总则中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机制撤掉,满足犯罪要素的使用司法进行解释,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机制。
网络监督不是洪水猛兽。尽管网络监督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人肉搜索”受到这样那样的质疑,但网络监督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督形式已是不可阻挡。只要因势利导,加以引导和规范,科学设定管理制度,就能确保网络监督健康发展。
(一)大力培植网络监督的文化土壤和制度环境
首先,在社会上大力宣传网络监督对反腐的重要意义,为网络监督鼓与呼。让网络监督的理念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了解,形成强大的网络监督文化氛围。
(二)要加强和改进网络举报工作,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
(三)加强政府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为广大网民的监督开辟顺畅的监督渠道
Aviva曾经多次警告过这位Blog侵扰者,但对方却嘲笑地回答要想彻底摆脱spam那是不可能的,更糟糕的是对方竟告诉其过几天自己的软件开始销售后,Aviva所要面对的将不仅仅是目前个人网站中的这几百条垃圾回贴。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Aviva决定在适当的时候诉诸法律,可是却无奈于对方的“谁会管呢?”的嘲笑。
其实,曾经有过与Aviva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曾经有网友在不断遭遇网络骚扰后发出这样的声音:“我该怎么办?我真不想再在网上待着了。我每天都害怕,晚上睡觉也睡不着。我甚至想过自杀!”
根据韩国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的统计:这些网络暴力粼粼种种,有网上辱骂,有性骚扰,有网上盯梢。对这样不端行为的投诉去年已经翻倍到8406起。投诉最多的是网上诽谤,在2005年类似的案例已经增长到3倍,达3933起。
律师们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应当首先对于某网站的两个帖子申请证据保全,以免帖子被删去后失去调查的线索。随后,可要求帖子的网站提供信息者的IP地址等情况,也可申请有关公证部门依法调取,锁定信息者。再搜集一些受到骚扰、精神受到伤害的证据,即可以向法院提讼。
网络进行舆论监督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媒介的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显而易见:
网络使普通百姓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从而在一定层面上真正实现了公民的舆论监督权。传统媒体上出现的“舆论”。多是知名人士的言论或媒体自身的意见,普通百姓的观点难得一见。而网络媒体论坛、新闻反馈板块及聊天室等的出现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话语平台,网民对于某些焦点事件各抒己见、畅言无阻,最后形成倾向大体一致的公众意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舆论。网民借助网络平台直接表达个人意见,避免了传统媒介监督中政治权力的干预和阻挠,使权力违法事件迅速展开在全民面前,从而以舆论的强大精神力量对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
公众的意愿和看法可以更真实、充分地表达。传统媒体对民情、民意一般都有加工、筛选的“把关”程序,而互联网就取消了这道“工序”。同时,网络“无记名投票”式的宽松、自由环境,便于人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
网络舆论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虚假信息的存在,影响舆论监督的效力。由于对网络信息的控制还不完善,网络的开放性也就带来了它的一个负面结果,即虚假信息的泛滥。它妨碍人们获得真实信息,导致人们形成与现实不相符合的意见,严重的还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网络为谣言的产生也提供了技术条件,有的谣言者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和政府的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就是要保证信息的畅通和真实无误的传播,而虚假信息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舆论监督的效力。
网络主体虽然广泛但代表性尚不充分。一方面,由于生活水平存在着差距。网络的覆盖还只是局限在城市,农村依然在网络信息的传递范围之外,忽略了这一片区域,任何舆论监督都不是完整的。也就难以获得受众的信任。另一方面,网民以年轻人和中下阶层的人居多。
网络舆论中的情绪性言论较为突出。网上存在不少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甚至还有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帖子。如果在“监督”的过程中,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化观点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原本的舆论监督就会变成非正常的舆论暴力。
积极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优化网络舆论监管机制
要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功效,必须从网络传播的自身建设、外部引导着手,把网络的信息传播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使其按照规则和道德规范运行。
提高网络从业人员素质及网民的责任意识与自律能力。一方面,要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首先,要紧紧抓住对“主旋律”的宣传和弘扬。其次,加强对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负责人、技术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使上网浏览者尤其是全国各高校的大学生们有自己的理性,能够分辨是非,不要跟风,把错误的网络舆论扼杀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傅丁根:《舆论监督的广阔平台》,《人民日报》,2009-2-3。
2、兰绍江:《论网络舆论监督》,《天津市政治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时代;账务会计
管理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时期,网络信息技术对人们的生活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人们在享受快捷生活的同时,也加大了跨区域的交易。然而作为世界最先进的生产力代表之一的互联网,也对于其他的传统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和巨大的冲击力。因此,作为传统行业之一的财务会计也有了很多存在变更的地方。
1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现在计算机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计算机技术成为了互联网的核心,而企业也在广泛应用计算机,通过网络就可以管理企业所有的数据信息,并可以快速反映给用户,使投资者和管理者可以直观地了解当下企业的发展状况。然而还有一个核心就是互联网。通过网络可以把数据形成影像和感观的数字显示在用户面前。当然数据就是网络要传输的东西,它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我们企业当中的一些重点的无形资产。其也是财务会计进行结算的核心,把有形转成无形,同时对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技术与时俱进的同时,会计人员也要具备会使用办公软件的能力,掌握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及其他所要了解知识。[1]
2网络经济时代账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效的信息时代为传统行业加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使交易过程变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变得更加容易、更加全面。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宣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在这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了很大的隐患。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点。
2.2财务管理安全性不强
2.3会计人员素质问题
一个行业的发展程度首先要看这个行业工作人员素质水平高低,人才是决定好坏的关键。对于财会的工作人员来说,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都会体现出从业人员的素质。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技术正在不断飞速发展,财会人员也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除了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掌握专业的技能,还要学习金融学、法律学、审计学、市场营销学等,这些可以说是必修课,现在是高科技时代,计算机更是工作中的不可或缺的。[4]因此,电脑的办公软件也是必须会的,要达到熟练程度。知道利用杀毒软件防止计算机被他人恶意盗取信息,防止别人特别是内部人员,窃取公司内部的商业机密。同时从业人员也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从业人员只有做到德才兼备,才能够为现代的发展需要做出贡献。
3网络经济时代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有效对策
3.2加强网络安全的力度
3.3加强人员素质培养
4结论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传统的财会管理工作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明显就是财会形成了实时报告,财会报告也形成了制度。因传统财会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财会人员的工作状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我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的交易速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互联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改变,但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要利用好互联网给我们的高效与便捷,也要使财会工作得到良好循环,从而提升工作质量。
作者:李彬单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陈蕾,蒲宗山.网络经济时代的财务会计发展问题研究[J].现代妇女:下旬,2014,12(4):239.
[2]王竹.网络经济时代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15,4(12):33-34.
[3]吴冬霞.基于网络经济时代的财务会计发展问题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2015,4(11):103.
[4]代雪霞.网络经济时代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20(10):234.
“浦东新区女律师联谊会”(简称“浦东女律联”)是上海市首个区县级女性律师社团法人,成立五年来,女性特有的母性情怀和律师务实理性的职业特点,使浦东女律联所到之处,皆传递着一份恰当的暖意。我的财产我该如何做主
“小姑娘,你们要再来啊,这些知识我们平时接触不到,不过很需要啊!”浦东新区一家养老院的几位老人谈到定期来做法律专题讲座的律师姑娘们总是赞不绝口,不久前,“我的财产我做主”的专题法律讲座尤其引起老人们的兴趣。
送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过程中,浦东女律联曾经遇到这样一件事――童老先生没有什么财物,唯有正在住的一套老房子,他想把这套房子留给照顾自己最多的小儿子。他把这个想法小心翼翼地写在了纸上,并把这张纸宝贝似的藏了起来。在他看来,这是一份能左右房屋未来走向的遗嘱。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套房子是使用权房,不能被继承。
童老先生的误区也是很多老人的法律盲点,不仅是使用权房不能被继承这条,窘迫的现实是,很多老人根本就不知道一份有效的遗嘱该是怎样的。
就这样,“将合法遗嘱在民间普及推广”的想法促成了“公益遗嘱进社区”的诞生,这个由女律联携手浦东新区妇联开展的项目始于2014年,在广大社区老人的欢迎声中迅速成为女律联的品牌之一。
此外,会长周兰萍还将会带领女律联的理事对目前1500多名在会女律师进行各自专业的梳理,凡是在遗嘱、继承方面有所专长,并且有做公益意愿和条件的,都将成为这个项目的储备人才,为更多社区和老人护理机构提供普法服务。
“我们往往在被动地接受一些咨询,这时纠纷已经发生了,但在我们的案例宣讲中,很多老人通过学习,能意识到一些问题,并对其进行防范,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也有好处。”周兰萍会长和几位女律联理事充满干劲地说。老弱妇孺的强力外援
据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现象目前在我国具有相当普遍性。而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百场讲座入百所学校,“律师进校园”活动对培养和引导青少年法治思维和理念将起到更好的作用
在浦东女律联律师们的日常工作中包括在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其间,女律师们接到了许多前来咨询婚姻家庭纠纷的女性,而她们当中曾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非常普遍,这种暴力行为甚至波及未成年子女。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女性在遭遇暴力后不愿及时求助,或者担心在求助后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家暴。
一次,一位女当事人前来咨询。一番谈话后,接受咨询的女律师发现,她是长期受丈夫家暴的典型,曾多次报警但苦无证据,因为丈夫每次殴打完她之后,便将其锁在房屋内,等其伤口自动愈合后再将其放出,所以警方也没办法积极介入。这名受尽的女性,最终在女律联律师的帮助下,通过离婚的方式将自己从这段悲惨的命运中解脱出来,并获得了相应的损害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律师进校园”的法制宣讲主题还融入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宪治国”理念。因为对宪法,一般学生大多认识肤浅,只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是什么”“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义务究竟为何”等这些知识融入校园法制宣讲活动,用一些生动的案例引起学生的探知兴趣,让学生在自我意识觉醒的年龄懂得宪法,进而将宪法的知识引入更多的家庭。而在整个宣讲活动中,女律师的专业水平也得到了提升,更加自信,更接地气。
目前,在浦东新区司法局、教育局和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的支持下,女律联与浦东新区律师青联组织40名律师正联手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2014-2015年度预期将有百场讲座进入百所学校。那些年,我们义务做过的法律服务
有人说,法律是督促人们规范行为、回归理性的武器,因此它必然是冷硬的。其实不然,只要运用得法,法律恰能给予人们一份守护与温暖。
在女律联为浦东众多街道社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中,还会涉及一些无偿的法律援助。其中,有对母女令她们印象深刻。
王女士是一名超市员工,家住潍坊社区,有一个女儿读初中。她的丈夫嗜赌成性,家里的生活全靠她微薄的收入维持。突然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人敲开了王女士的家门,拿出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她们限期搬离住所。
王女士接过合同一看,她的丈夫竟然背着她将一家三口唯一的小房子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了眼前的陌生人,王女士和女儿顿时哭作一团,而她的丈夫则不见踪影。接连几个晚上,买家不断上门逼她们腾房。被逼无奈的王女士拨打了110报警,但警察上门了解发现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建议王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王女士和女儿顿时傻了眼,她微薄的薪水如何负担高昂的律师费用?但若房子没了,今后她和女儿又将怎么办?王女士悲痛欲绝。目睹这一幕,王女士的女儿提起笔给时任上海市市长的韩正写了一封信,请求韩正市长帮忙保护她和妈妈的房子。
之后,她们联系了该房屋的买家,经过对合同认真审阅后发现,合同中只有王女士丈夫的单独签字,而且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在未取得房屋共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恶意出售房屋,房屋买卖行为应视为无效。女律师们立即就案件情况向在场的街道工作人员及王女士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建议她立即提讼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
考虑到王女士的实际经济情况,女律师们为她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无偿地了全部诉讼程序。后经浦东新区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女士赢回了房屋,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天,她久久地拉住女律师们的手,不断表示感谢。
这样的故事,在社区还有很多。一些居民因为不懂法,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或者不明智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我们能做到的,是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更多的居民,让他们知道用法律去捍卫自己的权利,用最理智与正确的方式去表达诉求。我们正在做的,是用热心去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让他们感受到法律也能够给予他们保护与温暖。”周兰萍会长的话道出了这个社团自成立以来,为街道社区等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初衷。
【关键词】湖南邵阳拐卖儿童
拐卖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中,对导致儿童被拐卖的直接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国内外拐卖儿童的现状
(一)国外现状
从国际上看,虽然各国在对待拐卖儿童问题上一直秉持着坚决打击的态度,各国的拐卖儿童情况都不想同,在发达国家至今已有完善的法案约束,但在大多数国家依然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美国司法部统计数据显示,每年有79.75万名18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失踪或被绑架,平均每天接获2185宗个案;英国内政部国家反犯罪局数据显示,2012年有549名儿童被认定为人口拐卖受害者,其中70人不到10岁;根据印度国家犯罪统计局的统计,在印度每8分钟就有一个儿童失踪。据估计,印度每年有20万儿童被贩卖。
(二)国内现状
中国政府一直重视对拐卖儿童的惩治和打击。到60年代,拐卖儿童现象在中国大陆基本绝迹。90年代后,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富差距过大,人民的法制意识不够,拐卖儿童犯罪在数量上有增无减。2001-2003年间,我国警察解救的儿童和亲年妇女就有42000名,随着不少人贩子前往偏远贫困地区或者人口流动大的中小城市购买、拐骗、劫掠儿童,导致每年都有这类事件的发生。
在中国的拐卖儿童现象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亲生父母卖子,亲生父母拐卖孩子的原因在于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和生下来不想抚养不想承担社会责任的年轻人。二是人贩子偷、抢、骗,近几年来暴力抢夺已成为人贩子常用手段,拐卖的对象也出现特定化,婴幼儿占大多数。
三、湖南省邵阳市拐卖儿童的现状
在湖南省境内,邵阳地区的拐卖儿童案例发生情况尤为严重。邵阳市现辖8县1市3区,人口750多万为湖南之最。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近二十年来在邵阳境内立案并且侦破归案的有关拐卖儿童犯罪不足百余起,并且出现了骇人听闻的公权拐卖儿童,“邵氏弃儿”一案震惊全国上下。除了被公安机关破获并且成功解救了的案例外,还有许多至今未被破获的“悬案”,和许多没有记录在案的失踪儿童。
四、湖南邵阳市拐卖儿童的原因分析
(一)邵阳市存在买方市场
养儿防老,重男轻女,这在中国社会普遍存在,至今也不能完全将这种思想从根深蒂固的中国人身上摘掉。第一,由于当前的中国国情,在邵阳境内并不能完全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大部分人对社会没有安全感;第二,因为不育,或者子女早亡,没有子女的家庭或者个人在其精神上会感到一种失落和痛苦;第三,有的人思想上深受陈腐的封建意识影响,他们需要有人为自己传宗接代续香火。因此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他们中的一部份就通过收买儿童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因为以上原因,导致邵阳存在儿童的买方市场。
(二)家庭防范意识缺失
根据邵阳市人口计生委的人口市情,全市的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20.3%,全市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5.8%,流出人口居全省第一。在邵阳市内人口组成部分中,留守儿童和老人是一个很大的群体。
在邵阳这种地区特点下,家庭的安全教育通常是不被重视或者是忽视的。限于经济水平的发展的状况和社会环境,邵阳地区多为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而这些老人不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或者安全意识薄弱,对孩子的安全工作不能很好的做到位。
(三)高额利润促使犯罪
(四)法治观念淡薄
五、湖南邵阳市拐卖儿童的预防对策
(一)政府加强管理,健全社会机制
1.加强户籍管理,完善DNA库的建设
2.加强基层建设,完善监控网络
3.完善打拐系统,建立防控平台
(二)普及家庭预防手段,提高防范意识
1.普及家长安全意识
在当今复杂的社会中,孩子很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伤害,对此,孩子自己不能拥有反抗的力量,就需要家长在各方面健全对危险的防范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孩子受到伤害。对于邵阳地区安全意识不强的情况,政府部门应积极普及安全防范手段,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教育的讲座,邀请有孩子的家庭参与,并定期展开家庭安全教育的知识竞赛,全面普及家长的安全意识。
2.普及孩子安全意识
(三)推进社会思想教育,促进思想改革
1.消除腐朽思想,杜绝买方市场
总之,预防和减少拐卖儿童现象的发生,需要全民总动员,社会公众齐参与。建立全国性的公共服务系统和平台,设立儿童失踪预警机制与警报系统,政府机构完善有关法律,加强法律教育,从根源预防和及时救援两方面相结合来遏制拐卖儿童犯罪现象的发生。
[1]李姗.关于我国刑法中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方面问题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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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同道,王群,索亚斌,符榕.亲爱的[J].当代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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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2002年就开始推行网络实名制,也是最早推行实名制的国家,目前到底取得了哪些效果被网络炒得纷纷扬扬的《崔真实法》又是怎么一回事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进了韩国联合通讯社北京分社,专访了赵诚大社长。
《网络传播》:韩国影坛皇后崔真实自杀事件在韩国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韩国政府和部分国民都认为网络谣言是该事件的元凶,作为韩国主流媒体的资深新闻人,您如何看这件事
赵诚大:在韩国我属于年纪比较大的,对网络的话题我不太在行。我赞成网络谣言是该事件的元凶,但不是全部,其中还有别的隐情。崔真实和他前夫赵成民离婚后心里原本就很痛苦,自杀前两个月又听说,赵成民告诉别人他和崔真实在一起感觉很不舒服,与现在的妻子生活得很幸福,这使她的心灵再次受到伤害,这时网络又传出她放贷给安在焕,导致安在焕自杀,这样的消息对她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所产生的杀伤力就可想而知了。
在韩国,网民普遍年轻化,缺乏分辨能力和自律能力,特别是一些小学生和中学生,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是伦理道德,很多网上行为都是好奇或者凑热闹,只要是公众人物的消息,无需分辨,疯狂传播,因此名人生存的压力很大,一不小心就会掉进网络陷阱。所以我支持网络实名制,但我更加赞成通过教育来不断提高网民的自身素养,增强网民的伦理道德意识和自律能力。
《网络传播》:韩国是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宽带普及率很高,政府对网络管理也相当重视,2002年就开始推行网络实名制。2007年,颁布实施了《信息通信网法》,规定在网上发表言论的网民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但这一切收效似乎并不明显,网络谣言直接或间接导致韩国艺人自杀的案例不止崔真实一个,您认为最根本的问题出在哪里
赵诚大:这是因为韩国人的内心世界相对比较封闭,而韩国的媒体又很发达,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传统媒体的商业化,为了吸引受众,保证公司利益,媒体会无所顾忌地炒作名人的隐私,无限放大他们的所作所为,甚至连他们自杀的方式也成了媒体疯狂爆料的素材,其实这很不人道。艺人们总是生活在众目睽睽之中,他们表面上很风光,但内心并不快乐。
另一个原因是国家的教育导向也有问题,过分注重名利。艺人们在从艺的道路上“成名”是他们追求的最高境界,有影响力的艺人一旦头上的光环失去了,人的整个精神支柱就垮掉了。所以韩国众多艺人的自杀也折射出目前韩国社会一些不完美的地方。
《网络传播》:据韩国媒体报道,崔真实自杀事件发生后,警察厅动用了900名网警集中管控,对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并习惯性发“恶帖”的网民拘留审查。韩国政府和执政党积极着手修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法律。韩国通讯委员准备向国会提出《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韩国媒体将其称为《崔真实法》。您是否赞成这样的举措
赵诚大:首先我反对将其称为《崔真实法》,这样会对她的家人和后代留下永远的伤痛。这会导致崔真实的孩子经常想起妈妈的自杀,这很残忍。对她的亲人是再次伤害。
赵诚大:规定要求实名上网,但目前还不能完全做到,匿名上网仍然是人们的首选。
《网络传播》:您认为网络实名制能真正阻止网络犯罪吗
赵诚大:网络实名制可以起到一些约束的作用,但完全阻止网络犯罪是不可能的。韩国这几年一直在推行实名制,但网络谣言,恶帖仍然满天飞。网民的素质是不可能一下子提高的,要通过教育,不断地诱导,使他们逐步增强伦理道德意识。
《网络传播》:在奥运火炬传递和汶川地震期间韩国有些网民在网络上发“恶帖”中伤中国人,您怎么看
赵诚大:我很蒙羞啊!这些网民太年轻,不懂事理。他们觉得自己的同伴写了“恶帖”骂中国,很快乐,于是就跟着起哄,其实他们是一群不懂事理的孩子。但是教育又是一项慢长工程,急是没有用的。相信通过努力,韩国的年轻网民也会慢慢成熟起来的。
《网络传播》:对于导致崔真实自杀的网络谣言的源头,某证券公司女职员白某有何惩罚
《网络传播》:韩国在野党反对政府和执政党修订互联网法律,认为网上污蔑罪等是企图阻止对权力进行正当地批判的“反烛光法案”,破坏言论自由。这是大国家党利用崔真实自杀事件制定的一种战略。您是否赞成这种说法
赵诚大:这是因为在野党――及社会公民有时会举着点燃的蜡烛举行示威游行,他们担心执政党――大国家党会利用崔真实事件修改法律,滥用政治权力,并借此机会限制他们的示威游行。这也有些道理。
一、抓宣传教育,在提高妇女素质上狠下功夫
二、抓排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狠下功夫
三、抓平安创建,在示范带动上狠下功夫
一是在全市开展争创“零家庭暴力村(社区)”、“无无理上访妇女镇”、“无妇女犯罪镇”活动。二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从自身做起、从自己家庭做起,积极创建“平安家庭”。通过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治安、家家争创平安、村村参与防范”的良好局面,力争到20*年底,全市有98%的家庭参加平安家庭的创建,有90%以上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标准,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三是精心培育一批“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推动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深入开展。
【关键词】新媒体文化青少年教育影响对策
一、新媒体和新媒体文化
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有线网络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基于新媒体,产生了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即新媒体文化。
新媒体文化以新媒体为载体,通过新媒体进行传播的现代社会文化就是新媒体文化,如短信文化、手机电视、网络文学等形式都应该可以归结成是新媒体文化的一部分。
二、新媒体文化对青少年教育的影响
新媒体文化同其他文化形式一样,存在着两面性。新媒体文化不仅丰富了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为青少年的教育带来了困扰。
1、新媒体文化对青少年教育的积极影响。
首先,新媒体文化借助高科技手段传播知识和信息,建构了一个如同百科全书式的信息平台,可以供人们自由的查阅、检索、下载,这就使得青少年的视野不仅仅停留在身边发生的事和人身上,而且还看到了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时事新闻、政治经济动态、文化艺术等,丰富了青少年的知识面。其次,青少年借助设备终端参与到网络空间中来,不受身份和地域的限制,自由的发表言论,既可以表达自己的情感,也可以与其他人互动。大众既是新媒体文化的接收者,也是新媒体文化的创造者,青少年可以通过这一途径扩大自己的交往范围。最后,新媒体文化充分表现了对个性的尊重和对自由阐释。在新媒体时代,越来越多的草根逐渐进入了公众的视线,每个人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尊重,这为青少年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很好平台。
2、新媒体文化对青少年教育的消极影响。
三、新媒体文化背景下的青少年教育对策
1、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应对新媒体文化带来的挑战。
首先,我们应当正确面对新媒体文化对青少年教育带来的挑战,积极更新教育理念,拓展教育视野,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其次,要注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以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教育。最后,要对青少年进行正确有效的疏导,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利用新媒体,激发青少年的自我教育意识。
2、开设新媒体素养教育课程,增强青少年对信息的鉴别、筛选能力。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发挥文化育人功能。
学校应当开展一些新媒体文化和现实文化相结合的文化活动,发挥新媒体文化的积极作用。利用校园网络,开展主流文化活动,遏制不良文化在网络上的泛滥。此外,要多开展丰富多线的线下文化活动,吸引青少年感受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和真实感情,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精神的育人功能。
4、加强与社会和家庭的密切联系。
四、结语
新媒体的发展日新月异,其影响力日益突显。面对新媒体文化对青少年教育的影响,我们应当通过不断加强青少年自身的媒体素养,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通过对青少年心理和行为的引导,促进新媒体文化对青少年教育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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