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16:30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前门西大街1号)代表接待室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第二次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同志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臧铁伟: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年8月举行了法工委发言人第一次记者会,今天是第二次记者会。首先我通报一下近期立法工作情况,然后请大家提出问题。
二、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本次常委会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修改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增加了有关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规定。二是关于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草案三审稿将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三是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保护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草案三审稿明确赋予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关于森林法修订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一是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增加有关地区之间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横向生态效益补偿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明确国有林业单位的森林保护义务。三是完善了建设工程占用林地的审批的规定。四是完善了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活动的规定。
下面再介绍一下初审的四部法律草案的主要内容。
二是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界定。按照从轻到重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三个等级,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干预措施。对犯罪未成年人完善了诉讼中的教育、社区矫正期满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等制度。
三是关于档案法。档案法修订草案共八章、42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归档范围,同时规定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责任。二是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明确电子档案的效力,并对档案信息化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三是扩大档案开放与利用,提高档案开放的效率,明确档案开放鉴定制度。四是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并规定监督检查的措施。
四是本次会议还将审议生物安全法。以上是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10月份常委会将要审议的法律草案的情况。
下面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简要介绍近期部分法律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情况。
二、森林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7月5日至8月3日,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森林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共收到233位社会公众提出的862条意见。意见主要涉及立法目的和原则、发展规划、森林分类经营、森林保护、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
经研究,二次审议稿主要采纳了社会公众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明确国有林业单位的森林保护义务。二是增加关于征收征用林地以及占用林地后开展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内容。三是扩大国家支持保护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的范围。
三、密码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19年7月5日至9月2日,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密码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收到136位网民提出的358条意见。主要意见涉及商用密码产品的强制检测认证制度、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的公众提出上述制度在网络安全法中也有类似规定,建议进一步明确二者关系,避免重复检测认证、评估和审查。对此,我们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在目前的草案修改稿中较好地处理了本法与网络安全法的衔接问题,避免重复检测认证和评估、审查。
四、关于民法典分编婚姻家庭编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7月5日至8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35314位网友提出的67388条意见和814封群众来信。主要集中在增加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明确界定因疾病撤销婚姻中重大疾病的范围、明确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对于这些意见法工委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对有的意见在即将审议的该编三审稿中予以吸收采纳。
五、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人格权编共收到14572位网友提出的16133条意见。主要集中在性骚扰制度的完善、是否规定父母离婚后与未成年人生活一方变更未成年人姓氏的权利等方面。侵权责任编共收到119位网友提出的403条意见,主要集中在自甘风险、自力救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等制度的完善方面。对这些意见我们正在进行认真研究。
六、关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8月28日至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其间共有2510位网民提出8320条意见。主要意见包括进一步强化“保基本”、“强基层”,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和运行、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完善健康促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等,对于这些意见我们正在进行认真研究。
以上就是我向大家通报的近期立法工作的一些情况和信息。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人民网记者: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也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于损害业主合法权利的一些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针对性地增加了一些规定,主要是增加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在草案中增加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民事基本法律的层面提供了指引。二是增加规定除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外,居委会也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三是对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等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降低了表决的要求,这样就相应地使选举业主委员会更加容易。现在的草案主要作了这三个方面补充和完善。谢谢!
中新社记者:
谢谢你的提问。在密码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一些国家和组织的驻华机构通过不同的渠道向法工委表达了他们的关切。对他们的这些意见我们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有的在草案初次审议稿中予以吸收,有的意见也将在这次二次审议稿中有所体现。还有一些意见是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我问一个关于香港的问题,第一,请问法工委如何评价最近美国众议院通过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有可能即将在美国参议院通过?第二个问题,香港最近有民调显示七成以上的香港市民都希望民主普选,请问中央有没有可能重启这个讨论,什么时候会是一个成熟的时机?谢谢。
我这里要强调的是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和组织都无权干涉。香港回归祖国22年以来的实践,充分地证明香港的居民享有充分的人权和民主,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我们将继续坚定地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坚定地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和宪制秩序,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所做的努力和采取的各项措施,我们也敦促美方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切实地尊重中国的主权,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香港事务。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现在社会上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有青年人同居,也有老年人同居,也引发了一些纠纷,有观点认为法律应当作出规定来调整非婚同居的问题,我想请问民法典中有没有考虑对非婚同居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法治中国脚步铿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请发言人介绍一下70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主要进程和已经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
谢谢你的提问。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进程始终与国家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大概可以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前30年,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后40年。
改革开放前30年,立法工作进行了艰难曲折的探索,对改革开放后40年的立法工作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改革开放后40年的立法工作在前30年工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地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这里我可以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来说明这个问题。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宪法1部及5个修正案,制定修改法律642件次,通过法律解释25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261件。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74件,收入2018年版法律汇编的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9件。此外,还制定了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12000余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谢谢你的提问。
人民法院报记者:
澎湃新闻记者: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修改了此前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规定。目前看来,新的司法解释基本平息了有关争议和热点。因该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因此,去年8月初审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未对有关夫妻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规定。民法典各分编一审后,我们广泛征求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各方面意见,还专门就夫妻债务问题到一些地方调研,听取意见。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