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人民政协网

1979年,刑法、刑诉法等7部法律出台以后,胡耀邦说,党内有些规定和这些法律有矛盾,中央应该出台一个文件纠正以前的一些错误做法。中央书记处就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推荐人,后来决定让我来搞,具体内容要我调查研究以后再定。我个人做了一些调查,起草了第一稿。

后来邓力群和我商量说,这个文件的起草太复杂了,涉及到好多问题,要我再推荐两个人,我就推荐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王家福和刘海年,加上邓力群推荐的一个人,我们4个人起草,由邓力群主持、滕文生参加,一共讨论了8次,每次都是讨论完马上修改,第二天在中南海里面的印刷厂打印出新稿。我记得最后一次讨论前,邓力群告诉我说:“政治局马上要开会讨论了,你们看看还有什么要改的?”我们又修改了几个字,由我写条子告诉邓力群。

讨论过程中我们没有意见分歧。听说文件通过以后,最高法院党组全体鼓掌,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当时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到处讲,“我认为这个文件是建国以来,甚至是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个、最重要的、最深刻的、最好的文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这个文件名叫《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也叫“64号文件”,1979年9月9日颁布的。

64号文件的突破有几个:官方文件中第一次使用“社会主义法治”一词,这是有意识地使用“治”而非“制”字;此外,取消“公安六条”中的反革命罪和恶毒攻击罪,还宣布已摘帽的“地富反坏右”和公民享有一样的平等权利;此外,明确宣布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

在最高法院,接待我的是研究室主任鲁明健和一个姓范的庭长,我说准备取消党委审批案件制度,征求他们的意见,他们说当然很同意,但是最好是由学者提出来,“由我们法院提,别人会说这是向党要权。”在最高检的党组扩大会议上,我提出取消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也获一致同意。

在起草文件过程中,发生的一件事情也支持了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决定。大概是天津清河县,几十人开党委扩大会议时抱怨说,现在是秋收大忙的时候,事情很多,党委会还得一件件地审批案子,这个事情值得考虑。有位参会的新华社记者写了一个内参,胡耀邦和主管政法工作的彭真都批了,说要不要保留党委审批案件制度值得研究。当时我们在中南海起草64号文件,这个内参批件也印发给我们了。

这就是64号文件起草的大致经过。

从“法制”到“法治”

1980年初,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一个小礼堂里,举办了全国第一次人治与法治专题讨论会,有将近400人参加。当时安排了12个人发言。第一个发言的是董必武的秘书陶希晋,董必武八大的讲话就是他起草的。他很鲜明地说,我们要搞法治,不搞人治。

陶希晋的地位很高,他一定调,我很尊敬的一位主张“结合论”的老师,本来被安排了要发言,他却突然取消讲话。我怎么动员他也不讲了。我最后一个发言,批“结合论”,讲到半截的时候,会场中间就有人站起来,打断了我的话,说:“老李,你们几个不正派,为什么把自己的观点硬塞进中央文件?”他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我说:你不要误解,当然我们四个起草人的观点倾向于以法治国,但是这个文件在中南海前前后后进行了八次讨论,前后两个月征求过很多人的意见,再由政治局正式通过。不能说是把我们个人的观点硬塞进了中央的“64号文件”。

不过,当时包括负责中央政法工作的个别领导中,也有人反对“法治”这个提法。认为提“社会主义法制”就可以了。

1996年12月,由田纪云带队,全国人大在深圳组织了一个高级研讨班,参加这次会议的,除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还有各省市的省人大主任和秘书长,共200余人。会议请我、厉以宁和吴家麟三个人做主题发言。吴家麟讲宪法,厉以宁讲经济改革,我讲依法治国。我是12月8日讲的,讲完以后就回北京了。第二天就有人告诉我,有个领导发言不同意“法治”的提法,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6个字已经很全面了,有动态的有静态的什么都有了,为什么一定要提三点水那个“治”?

1996年2月8日,王家福代表我们课题组在中南海为政治局讲法制课,用的还是原来定的题目:《关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十五大召开前夕,我和王家福、刘海年商量,必须通过这次党代会把“法制国家”改为“法治国家”,为此给中央送了几份材料,其中一份就是江泽民同志1989年9月26日的一段话,即“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这也是新闻界讲的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我想我们一定遵循法治的方针。”

三大派论争了近20年,一直到1997年十五大召开才基本结束。十五大报告起草时,还有人写信反对把“制”改为“治”。但中央最后采纳了学者的建议,将“制”改为“治”。

THE END
1.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遇到问题时习惯于用法律途径解决,这说明,公民在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的同时,已懂得用法。 多年前,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西藏普法工作侧重于法制宣传,即向公民广泛宣传法律制度,让公民学习法律,知道法律的存在,在内心深处尊重法律,自觉遵守法律。https://www.xizang.gov.cn/xwzx_406/xwrp/201812/t20181217_29645.html
2.[热线12]如何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热线12]热线关注 重庆 7岁脑瘤儿童的人生选择 [热线12]热线关注 “网红带货”频频涉假 “翻车”事件接连不断 [热线12]热线关注 广东深圳 全方位推进禁毒宣传 多维度筑牢毒品防线 [热线12]热线关注 北京 男子冒用妻子身份证购票乘车被拘留 [热线12]热线关注 警惕新型电诈骗局 [热线12]热线关注 流失海外http://m.app.cctv.com/vsetv/detail/C26696/02b3022d95544bca8e61d9a64ac1cbdb/index.shtml
3.从“法制国家”到“法治国家”转变的思考从“法制国家”到“法治国家”转变的思考杨纪武,杨新党 本文探讨了“法制”与“法治”的关系,认为从“法制国家”到“法治国家”的转变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https://wap.cnki.net/qikan-YSHX2001S1019.html
4.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统称,而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 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http://www.bjqx.org.cn/portal/sites/site-111/qxweb/dzk-four/bjqx/n415830c1379.aspx.htm
5.论人治向法治的转变.docx总23卷第11期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ol.23No.112002年11月JournalofSouthwest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sNov.2002论人治向法治的转变陈于后(四川轻化工学院经济法律系,四川自贡643033)摘要: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模式,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它在人治的环境中诞生,又在与人治的艰苦抗争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102/146920494.shtm
6.法制与法治——对我国由“法制”向“法治”转变的思考西方社会中法治与法制的表述一致(ruleof law)可以通用,而关于法治的经典定义,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具有超越包括政府的广泛自由裁量权在内的任何专制权力的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第二,任何公民都必须服从在一般法院里实施的国家一般法律:第三,权力不是建立在抽象的宪法性文件上,而是建立在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journal-yili-prefecture-communist-party-institute_thesis/020122200889.html
7.中国法制建设(二)是全民接受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是60年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得到传播和弘扬。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https://www.360wenmi.com/f/fileuk3m9cyl.html
8.徐显明:中国法治道路怎么走◇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70年间,我们实现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实现了从依靠政策治国向依法治国的转变,实现了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变,实现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转变,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向全面依法治国的转变,实现了从建设法治国家向建设http://fzzfyjy.cupl.edu.cn/info/1021/11361.htm
9.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全文)二是全民接受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是60年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得到传播和弘扬。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https://www.99xueshu.com/w/zdwscrs6zk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