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到“法治”的变迁山东教育报电子版20201228期

近两年,笔者在新闻媒体甚至学生的课程表上经常发现把“道德与法治”误作“道德与法制”的现象。从表面上看,上述情况是“制”与“治”不分导致的错误;深层次的原因应当是当事人没有与时俱进,没有在思想上完成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进阶,是由于不了解我国法治建设历程造成的。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从汉字的角度看,“制:制度”“治:治理”,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动词;一个相对静止,一个动态变化。再来看词语,“法制: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法规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仍然是一个名词;“法治:指根据法律治理国家和社会”,还是一个动词。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字义还是词义,二者皆有明显的不同。仅从字面来看,“法制”与“法治”也是不能混用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法制日臻完善。在这一历史背景下,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差,却反映出时代的变迁,为此后我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法治”不再停留在制度和工具的层面,而成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基本方略,更加强调依法治理,强调精神和价值上的尊崇。从宪法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逐渐深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集中体现,亦是我国国家治理的迫切需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目标、内容、实施途径和保障等。说到这里,是“法制”还是“法治”,已经不言而喻了。

了解了这些,在生活、工作中,我们应该就不会再轻易混淆“法治”与“法制”了。类似的情况还有“尊法”与“遵法”。我记得第一次看到“尊法”一词时,自认为是出现了笔误,后来才发现作为国家宪法日的主题词之一,“尊法”是“尊崇宪法”之意,与传统“遵法”的遵守法律相比,更能体现对宪法精神和价值层面的崇尚。

从一个个词语的变迁中,我们感受到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发展。法治中国的建设离不开每个人,法治教育任重而道远。要想当好这个引路人,我们必须不断学习,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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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教育最近新闻经常报道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能否把法治教育作为常态课,固定每周得上几课时? 回答:现在教育部正在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今年秋季开学将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作为国家课程有固定的课时保障。 请问在提高北京市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方面有哪些可以给孩子看的书籍? https://jw.beijing.gov.cn/zmhd/jyzbj/201710/t20171031_776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