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作基础普法,不建议截取原文当做论文素材
SympathyKiss在我眼中属于一部金玉其外的作品,人设、美术、音乐都可圈可点,可惜瑜不掩瑕,其剧本不成熟的程度令人咋舌,部分情节甚至触犯法律红线。本以为是和精英男齐心协力重振今日头条情报收集app的职场故事,玩后才知这其实是今日说法现代都市特别篇——普通OL身边的法外狂徒们。
于是我决定采用一种别开生面的形式写一篇repo(或许不能算repo),在中国法律规范体系下对部分情节作出分析和评价。主要目的是普法,但不可避免地包含一些对SympathyKiss剧情的恶口以及严重的剧透。
那么,来细数你们的罪恶吧!
一、多井中法线
案情背景:
深夜时分,小法采取恳求、跟随等各种方式以求女主收留。
法理阐述:
游戏剧情中,小法没有采取过激的行为,女主也没有强烈拒绝,最后收留了小法。
实务中,恳求他人收留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犯罪,但如果多次在夜晚缠着关系不甚亲密的女性以求收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假设女主并未同意,那么擅自跟随的行为构成对女主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一定程度上侵扰了女主的私人生活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跟随行为涉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行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予以处行政处罚。
虽然在游戏里面我们明白小法没有恶意,情节不严重,但是现实中若遇到类似情况,我们无法判断对方的目的,为了人身安全,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五月女光基线
榎坂因嫉妒五月女,意图逼迫其退出竞标,故在Estario内部散布五月女职权骚扰的谣言,后续还散播了从客户那里听来的据说五月女高中时期建立了暗网霸凌同学的传闻,导致公司员工们对五月女议论纷纷,五月女在公司的评价显著降低。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榎坂捏造五月女对天泽实施职权骚扰的谣言并在公司内部散播五月女高中建立暗网霸凌他人的不实传闻,导致了五月女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其行为和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认定侵害名誉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存在任何过错,那么就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过游戏剧情可知,榎坂是因为嫉妒五月女,于是采取诽谤的方式企图降低五月女的风评,对于造成的后果是明知的,其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和非道德性,在主观上具有可以归责的事由,构成对五月女名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五月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等规定要求榎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五月女因为榎坂的侵害行为产生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也可以要求榎坂赔偿相应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凑康平线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将商业秘密列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商业秘密权利人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专有的权利,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凑入职Estario具有明确的目的,即担任“商业间谍”,客观上实施了窃取的行为,其窃取的情报具有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且囊括了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具有商业价值,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Estario造成一定损失,凑的行为已属侵犯商业秘密。
但由于游戏情节中Estario和Tempesty没有对两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深究,所以我们无从得知Estario的具体损失,也无法确定违法所得数额,由于Estario最终没有报警也没有要求赔偿,仅对凑下达了禁闭思过的处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
(三)造成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其他重大损失的。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四、吉冈绿郎线
绿郎的父母逼迫其与商业合作对象的女儿尾藤结婚,为了达成目的甚至把绿郎关进房间,切断其与外界的联系方式,限制了绿郎的人身自由。
假设绿郎无奈之下与尾藤结了婚,也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之诉。被撤销后婚姻视作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绿郎和尾藤的婚姻状况仍为未婚而非离异。如果超过一年未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就会依法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五、虎走要司线
(一)高中时期,虎走和友人佐竹在深夜时分各自驾驶着摩托前往打工的店铺,佐竹在驾驶摩托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撞伤行人,导致其下肢残疾,由于天色较暗且事发地无监控,虎走念及佐竹家庭情况较为困难,于是替其顶罪,因此时虎走未成年,进了少年所接受收容管教。
佐竹身为未成年人理应无驾驶资格证,其仍驾驶摩托(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从游戏剧情推测其应当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虎走明知上述情况而作出了虚假供述,故意包庇佐竹,为其顶罪,帮助佐竹逃避法律追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如果虎走当时已满十六周岁,由于其已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应当对此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六、YOFY线
(一)YOFY在深夜时分多次跟踪尾随女主,造成女主恐慌,威胁人身安全。
(二)YOFY在女主的饮料中加入安眠药,并把昏睡的女主带回了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种种情节,不胜枚举,侧面印证了编剧既没有生活常识,也没有法律意识,硬生生糟蹋了不错的人设。当我想看一眼是哪位神人造就了此等剧本时↓
……好吧,原来如此(点头)。
一点私心:个人非常欣赏藤理ト的画风,希望下次能给她一个好的剧本。
最后强调一下,准确的法律意见应当基于详细的事情经过,某些案情看似相近,生搬硬套或许会谬以千里。如果各位现实中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参考本文作出比较基础的判断,需要帮助的话请尽量线下咨询律师寻求专业解答,非常感谢大家看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