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何让“关键少数”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头羊”呢?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的“四个带头”给各级领导干部指明了方向。
一、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解读】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整个社会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建立起法律的刚性约束机制,对违法行为要进行严格追究。
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建议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运用能力的监督制约,通过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制度,科学界定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边界、责任界限和义务要求,形成运用法治监督领导干部用权的“新常态”。
【背景】当前,制度不落实的顽疾仍然没有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党纪国法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纪违法者没有得到及时惩处。如:关于不允许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不允许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禁止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拉票等,早有明文规定,却一度成为普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王洪祥(最高检监察局局长):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背景】在法治已经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一些领导干部仍然不学法、不懂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这直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依法行政,甚至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0%以上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
三、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解读】刘良军(中共荆门市委党校教授):领导干部以法治塑造好形象、维护好作风,关键是守法,核心也在守法。而最高境界的守法是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最低限度的守法是做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道德的红线不能触碰,法律的义务不能弃、道德的责任不能丢。
四、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孙学祥(中共南华县委党校):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做到知法守法,敬畏法律,依法办事。
【背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不是首先考虑法律规定,也不是首先考虑法治手段,而是一味考虑如何“搞定”和“摆平”。因此,他们常常采用强制手段,结果引起群众不满。如行政暴力拆迁,城管等执法机关暴力执法。有人编段子总结说:“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你跟他讲法制,他跟你讲政治……”。
总之,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之时,也将是全社会遵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形成之日。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才能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