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第五章高频考点速递,背起来吧!社会工作者

本章考点包括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财产继承法规与政策。重点在收养、家庭财产、遗产等内容。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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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结婚的条件

1、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2024年真题示例:

1、某男子离婚后考虑再婚,根据《民法典》,下列亲属,属于禁止与该男子结婚的是其()

A.嫂子的妹妹

B.叔叔的女儿

C.堂兄的遗孀

D.前妻的姐姐

考点二:夫妻财产制

A.李某父亲立遗嘱明确留给李某个人的10万元

B.李某在单位所得的年终奖金3万元

C.李某用当月工资于结婚纪念日购买的价值1万元的项链

D.李某个人产权房改造的民宿产生的经营收益13万元

B选项错误,“在单位所得的年终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选项错误,“用当月工资于结婚纪念日购买的价值1万元的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选项错误,“个人产权房改造的民宿产生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考点三:婚姻解除的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

法定标准:

1)感情确已破裂,应当进行调解

2)感情确已破裂的例示性规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程序:

1)调解:

①双方达成和好协议

②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③协议不成,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判决

2)判决

①调解无效,依法判决;

②感情未破裂,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③感情破裂,调解和好无效,依法判决离婚。

两项特别规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关于女方在特殊情况下离婚的特别规定: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诉讼离婚

B.确认婚姻无效

C.撤销婚姻

D.解除事实婚姻

考点:离婚的法律后果

在夫妻身份关系上的后果:①夫妻身份消失②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终止③夫妻继承权丧失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其意见。

抚育费的负担:

①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月总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

②期限:至18周岁;

③给付办法:定期或一次性,可金钱或实物。

离婚后的探望权问题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1)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A.负担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B.负担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C.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另一方可以拒付子女抚养费

D.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E.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不得一次性给付

B选项正确,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

C选项错误,父母双方可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另一方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E选项错误,子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给付金钱或实物。

考点:收养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一)协议解除

1、条件:

1)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养子女未成年,需送养人、收养人同意;养子女8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关的财产和生活等问题达成协议

(二)诉讼解除

1)养子女未成年的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养子女成年的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2、程序:应当进行调解,无效的,依法判决准予解除或不准解除

1、2017年,小刚3周岁时,母亲在车祸中去世,父亲卞某在车祸中致残,并丧失劳动能力。卞某无奈将小刚送养给齐某夫妇,齐某夫妇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2023年,卞某得知小刚经常受到虐待,心里非常难受,要求解除齐某夫妇与小刚的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关于卞某要求解除齐某夫妇与小刚收养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卞某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卞某在小刚成年后,方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C.卞某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齐某夫妇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卞某有权以小刚受到虐待为由,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强制解除收养关系

AB选项错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D选项错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法定继承

1、金某于1990年与马某结婚,育有儿子小虎、女儿小华。后金某与马某离婚,于2005年与邵某结婚。邵某与前夫的9岁儿子小强由金某和邵某共同抚养。2015年,小华和张某结婚,后生自一子小亮。2021年6月,小华遇车祸身亡。金某得知女儿死亡的消息后极度悲痛,当天突发心脏病死亡。根据《民法典》,金某的法定继承人为()。

A.马某、小虎、邵某、小亮

B.马某、小虎、邵某、小强

C.小虎、邵某、张某、小亮

D.小虎、邵某、小强、小亮

题干中,金某的法定继承人有金某的配偶(邵某)、儿子(小虎)、女儿(小华)、继子(小强),其中小华车祸去世,由儿子(小亮)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即代位继承。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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