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活动都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主要载体进行的,即以12个关键词、24个字为载体展开的,但在实际的学习宣传过程中往往存在对“社会主义”这四个字重视不够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基本内容,都是与社会主义密不可分的。在学习宣传时一定要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属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样的价值目标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内在一致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人民对于国家发展的共同愿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都属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因此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的理解就一定不能脱离这样的奋斗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的基本内容蕴含于社会主义现代强国的奋斗目标中,这不是偶然的,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是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奋斗目标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和实践进程的生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不是泛指任何国家的发展目标,而是以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为基础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相一致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体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基本路线的关键词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外,还有“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前者所包含的“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后者直接提到的“社会主义”都限定了这一基本路线的社会主义方向。这一方向不仅说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性质,还鲜明地说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的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的凝练,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根本属性。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在核心价值观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只有社会层面的目标实现了,才能为国家的奋斗目标奠定基础,才能真正保障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实现。
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的实现过程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目标不断达成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基本特征,其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基本前提,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是社会发展状态和社会中个人的发展状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更高境界,因此从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来看,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追求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内在统一的。
从构成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中最为核心的价值追求就是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都是为了维护自由。自由概念内涵的发展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不存在超越阶级的、抽象的自由:奴隶毫无自由可言,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农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们不得不依附于地主阶级掌控的土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人不需要被束缚在土地上,拥有了更多的自由,甚至有一定的政治自由和权利,但工人却自由得一无所有,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这一过程就是自由的不断丰富、实现的过程。虽然人类一直都在为追求自由这一价值理念而不断奋斗,但是必须明确,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不能离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而空谈自由。马克思主义强调的自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建立在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基础上的社会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的自由价值取向就是为了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内在一致的,都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具有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
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培育什么样的公民,也就是人的价值准则问题。针对公民个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这些内容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准则和社会倡导的价值规范。
我国各时期的育人理念是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以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为前提条件的,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就蕴含于这些育人理念之中,体现了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属性。
在分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发展、矛盾等基本观点和方法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属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世界上没有孤立的事物。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根本属性,而是要在普遍联系中把握其根本属性。
从理论渊源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马克思主义是紧密联系的,这就规定了其社会主义属性;从现实情况和文化继承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我国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传统文化是紧密联系的,这就规定了其中国特色。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的,事物的发展是在原有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逐步酝酿、凝练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产生过程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根本属性逐步外化为各价值理念的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提炼出的价值追求,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更好地促进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的价值理念,是促进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精神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的价值追求。同样,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是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调整而出现的价值追求,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统治而进行的价值倡导,是为了维护国际霸权和资本统治的价值武器。“普世价值”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前提、以资本逻辑为主线、以资产阶级利益为最终目标的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普世价值”有着本质区别,二者是根本对立的。
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民主、平等概念也出现在“普世价值”中,但它们的实质却是不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不是以某些阶级的不自由为前提的某一阶级的所谓自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民主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是一种以人民民主专政为表现形式的新型民主,而不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纯粹由金钱操控的虚假民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平等是全体劳动人民的平等,而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口号下隐藏着的剩余价值榨取和压迫的表面平等。因此,即使采用了同样的表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普世价值”的实质也是根本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