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导读: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竞争越来越白热化,尤其是以“二选一”为为代表的限制交易行为对市场环境和消费利益带来负面影响,早前,阿里、唯品会被立案一事,将“二选一”的话题再度被提起。事实上,对电商平台来说,“二选一”是其构建“护城河”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之一,在餐饮外卖领域,美团与饿了么之间也是“乱战难休”。
因不正当竞争双方多次“法庭”见
判决书显示,饿了么表示,经商家反映,美团通过平台正在向商户推送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威逼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严重损害了“饿了么”平台的商业信誉,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的合法竞争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自愿、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和不正当性,已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饿了么请求法院判令美团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饿了么经济损失及为制止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二选一”屡禁不止双方“掐架”越演越烈
事实上,在线外卖头部平台之间的“掐架”要求商家二选一战队等事件屡见报端。此外,因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行为,美团和饿了么也曾被工商部门多次约谈并罚款。
●2018年4月11日,无锡市工商局对美团和饿了么进行了约谈,责令两家平台立刻停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行为。
●2019年5月5日,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进行了检查,发现“饿了么”存在“二选一”行为。同年9月10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
●2020年4月27日,浙江温州饿了么餐饮商家向媒体表示,在饿了么平台上遭遇“二选一”,若不签“独家协议”,将被收取27%的抽佣比例,而之前签订协议时的抽佣费率为17%。
●2020年8月7日,因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饿了么起诉美团,要求赔偿100万。
●2021年2月26日,因美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饿了么合法权益,要求美团赔偿饿了么100万。
影响:电商平台竞争不应由商家、消费者“买单”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网经社原图库)
“优质商家的数量决定了外卖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使各方不留余力获取商家资源。”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如今,在线外卖领域的寡头格局的进一步显现,竞争日趋激烈,平台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施压’、逼迫或暗示商家‘站队’进行‘二选一’等,这也加剧了商户对外卖平台选择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