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八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尚,12月4日上午10:30,由云岩区司法局、云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贵州大学法学院协办的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云岩区政府广场举行。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云岩区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红十字会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活动首先由云岩区副区长张缨致辞,她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设立宪法日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此,本次宣传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紧接着活动以文艺汇演,宪法知识抢答的形式展开。精彩的歌舞表演吸引了许多路过的市民驻足观看,而穿插在歌舞表演中的宪法知识抢答赢奖品环节充分地调动了市民们的热情,使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了活动中。我院学生也积极参与宪法知识问答的环节。除此之外,不少市民还通过在法律咨询展台进行法律咨询,领取宣传资料以及阅读陈列展板等方式学习宪法知识,整个现场人头攒动,学习宪法的气氛热烈。
期间,云岩区副区长张缨和司法局局长李强与我院的带队老师王冰老师进行了深切的交谈,他们对法学院同学的专业表现和敬业精神表示赞赏,对学院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并祝愿法学院越办越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本次活动弘扬了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不仅引导市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还为宪法宣传大大拓宽了覆盖面,加深了影响力。本次活动中,同学们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意识到在保证宪法的实施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自己还有许多东西要学。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相信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会更加努力,用自己学到的知识来服务人民,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