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丹东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护航提振消费信心。
市司法局
用法治护航让消费无忧
丹东市司法局联合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20多家单位在安东老街开展了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消费者咨询台、法律咨询台,普法志愿者采用法治宣传图板、法律折页等形式,向来往市民讲解遇到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如何利用法律维权。特别是对近期群众反映较多的物业管理问题,开展了《民法典与物业管理》专题普法宣讲。活动共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80多人次,引导法律服务16人次。另外,普法志愿者走进安东老街周边商铺,问卷征询对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商铺宣传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违法经营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和维权观。
凤城市司法局
协同共治共促消费维权优化环境激发消费活动
凤城市司法局围绕“激发消费活动”消费维权年主题,联合市消协等部门在工人文化宫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环境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氛围。活动中,凤城市司法局、凤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凤城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发放法治宣传图册300余份,法治宣传袋300个,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知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震减灾、反集资诈骗、宗教事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内容。此外,草河司法所组织开展“3·15”普法宣传进集市活动,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余份;石城司法所、刘家河司法所、沙里寨司法所、红旗司法所、大兴司法所、东汤司法所等在乡镇(街道)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人员密集场所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消费者维权、消费纠纷调解、保障消费安全等普法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共同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元宝区司法局
“3·15”普法宣传
进商圈、进社区、进大集
宣讲进商圈。3月13日七道司法所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号召,在丹东乡村振兴馆开展了以“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活动对保险“代理退保黑产”的危害及常见套路进行详细讲解,帮助广大金融消费者牢固树立风险风范意识。
普法进社区。区司法局以政法干部下基层为契机,调解纠纷+普法宣传齐发力,利用“3.15”节点联合泰和社区开展预防老年人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咨询台,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用品,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群众的“首选率”。
宣传进大集。金山镇司法所深入金山大集,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举行了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指导消费者如何鉴别假冒伪劣商品,为消费者进行食品快检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现场共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1000余份,为营造全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