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地城市更新政策中的用地保障措施,改造过程可以对土地用途进行改变,如改为商业、商住、住宅等用途,据此,工改方向就会分为:“工改工”、“工改商”、“工改居”、“工改商居”、“工改公共服务设施”等五种改造类型。
3、什么是工改工
“工改工”就是工业改工业的简称,是指在旧厂房改造过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保留土地的工业用地性质不变进行的升级改造活动。
法律分析:工改工政策包括:1、“工改工"不受面积限制。2、在工业保护线内,连片"工改工"项目在整体规划前提下,实行生活配套设施跨宗地集中设置、整体核算,与工业用房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3、集体建设用地“工改工"项目,经与集体协商可参照国有土地延长使用年限,无需公开交易。4、放宽"工改工"项目产权分割限制,工业生产使用部分允许全部分割销售,不再限定总建筑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法律分析:
深圳工改工是指拆除旧的产业用房,盖新的产业用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