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2017年,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的一年。2017年,委员会顺利完成换届,第七届委员会开始履行职责。办公室积极推动年度计划落实,积极贯彻落实委员会决议,完善了仲裁员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工作更加规范。2017年,北仲受理案件的数量持续稳步增长,受理案件标的额保持稳定,并且合理安排研究、培训和宣传拓展项目,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重点突出,取得了较好成效。2017年,北仲注重机构党支部建设和处室团队建设,强化机构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获得广泛肯定。

总体而言,2017年全体仲裁员及机构工作人员戮力同心、砥砺前行,使北仲2017年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结合2017年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顺利完成委员会换届工作

本次换届中北仲根据国际国内发展大势,坚持中国商事仲裁高端品牌的定位,全力拓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端领域的发展空间,努力实现“建设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的目标。新组建的委员会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优良传统,具有国际化发展视野、现代化管理理念和专业化业务水平,对于北仲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七届委员会于2017年9月22日同意组建新一届薪酬与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同时,于2017年12月11日完成新一届仲裁员纪律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一)仲裁案件办理情况

1.案件数量与标的

2017年北仲受理案件数量再创新高、标的额保持高水平。据统计,北仲2017年共受理案件3550件,比去年增加538件;全年产生案件标的额为448.11亿元(指人民币,下同),比去年减少17.79亿元。其中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共77件,占受理案件比例为2.17%。案件标的28.96亿元。

2017年受理的案件中,标的额在100万以下的案件2030件,占立案数的57.19%,比去年增加340件。标的共计6.3亿,占立案标的的1.46%,比去年增加1亿元。

标的额为100万至1000万元的案件1101件,占总立案数31.01%,比去年增加133件,共计35.6亿元,占立案标的额的8.04%,比去年增加4.2亿元;

标的额为1000万元至1亿元的案件325件,占总立案数9.15%,比去年增加46件,共计103.4亿元,占立案标的额的23.94%,比去年增加19.8亿元;

标的额为1亿元以上的大标的案件94件,占总立案数2.65%,比去年增加19件,共计286.6亿元,占立案标的额的66.36%,比去年减少51.8亿元。

2.案件类型

2017年北仲对受理的案件类型进行了细化调整,具体而言:

(1)受理买卖合同争议842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3.72%,立案标的额56.5亿元,占全部案件标的额的13.08%;

(2)委托合同争议118件,占全部案件数的3.32%,立案标的额4.49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1.04%;

(3)建设工程合同争议37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0.59%,立案标的额64.86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15.01%;

(4)投资类合同争议369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0.39%,标的额165.16亿元,占全部案件标的38.23%;

(5)金融类合同争议488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3.75%,标的额27.7亿元,占全部案件标的6.41%;

(6)借款合同争议45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2.85%,标的额75.57亿元,占全部案件标的17.49%;

(7)担保合同争议28件,占全部案件数的0.79%,标的额5.6亿元,占全部案件标的1.3%;

(8)租赁合同争议183件,占全部案件数的5.15%,立案标的额13.22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3.06%;

(9)服务合同争议344件,占全部案件数的9.69%,立案标的额7.44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1.72%;

(10)知识产权合同争议275件,占全部案件数的7.75%,立案标的额8.76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2.03%;

(11)运输合同争议15件,占全部案件数的0.42%,立案标的额0.15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0.04%;

(12)承揽合同争议32件,占全部案件数的0.9%,立案标的额0.51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0.12%;

(13)其他类型合同争议24件,占全部案件数的0.68%,立案标的额2.02亿元,占全部立案标的额的0.47%。

今年金融类(包括投资金融、借款和担保)案件数量涨幅明显,较去年增加259件,涨幅23.94%,表明北仲作为商事仲裁机构,在商事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3.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保持稳定,国内案件中外地当事人案件数量稳中有升

2017年全年受理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较2016年全年增加8件。国内案件中,当事人仅一方为外地的案件共1516件,占国内案件的41.92%;当事人双方均为外地的案件共568件,较2016年全年增加126件,占国内案件的16.4%。

5.司法监督情况

(1)司法监督情况

(2)最高院裁定确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条款效力

2015年11月20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安中民一初字第97号裁定书中认定约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条款无效,最高院于2017年3月13日作出(2016)最高法监字第106号裁定,最高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认为安阳市中院的上述裁定有错误,应予再审。据了解,这是最高院首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民事裁定。

(二)仲裁员指定、选定情况

2017年,参与办案的仲裁员有363人,共5506人次。北仲主任共指定仲裁员4122人次,较2016年增加492人次,其中指定首席仲裁员1263人次,独任仲裁员1817人次,第一仲裁员342人次,第二仲裁员700人次。

在组庭的1280件普通程序案件中(包含50件国际仲裁程序),申请人选择仲裁员的有833件,比例达到65.08%;被申请人选择仲裁员的有530件,比例达到41.41%。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比例增加,体现了当事人对北仲仲裁员的公正性、专业性及服务的普遍认可。

三、宣传研究培训等拓展工作

2017年,宣传推广等外事工作更加专业,外事合作更加广泛,且工作更加有成效,通过宣传推广成效的不断展现,北仲的国际美誉度也不断提升。

(一)研究项目继续强化品牌效应

同时,北仲精心甄选了处理纠纷类型涉及建设工程、委托代理、股权转让、特许加盟、租赁、保险、承包经营等领域的30篇优秀仲裁裁决书。根据裁决书的写作风格和突出的闪光点形成《中国仲裁文库·优秀仲裁裁决书赏析》,在业内获得好评。

(二)培训工作更加系统、多元

(三)外事工作更加专业、广泛、卓有成效

第一,外事工作更加专业。更加注重展现的是北仲专业的水平与工作,强调的是有质量的参与外事活动。每一个外出代表团,基本都有明确的发言任务,并要求参与人事先做好充足的研究和准备,加入到国际争议解决领域实质性的专业讨论中。

第二,外事合作更加广泛。我们不再仅限于与仲裁机构的交流,而是包括了国际组织、政府、律协、学术机构等方方面面,使得国际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充分认识北仲,从多角度提升北仲的声誉。

第三,外事工作更为有效。外事工作有着连续性、互助性的特点。2017年的外事工作充分的发挥了这种效果:一方面,我们很好的利用了外事工作获得的资源,表现在,不少观察报告的参会人员包括发言人正是前半年外事工作所联系的资源,很多前来拜访本会的人士也是通过外事拓展活动所吸引而来;另一方面,外事活动目的性更强,成果更为直接。

第四,外事活动较大的提升了本会的美誉度。2017年,随着外事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际机构愿意主动与本会合作共同推进仲裁的发展,也充分证明了外事工作的效果。

其中在宣传拓展方面的亮点工作有:

1.成立中非联合国仲裁中心北京中心

1月12日至22日,北仲代表随中国法学会出访贝宁、喀麦隆及肯尼亚等地。之后,北仲成立了中非联合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中心,并与南非约翰内斯堡中心、肯尼亚内罗毕中心达成了合作协议,为中非当事人提供国际化的仲裁服务。

2.参加联合国贸法会会议

2月6日至10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六十六次会议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北仲受邀作为观察员,北仲组成代表团参加本次会议。北仲代表团首次获邀以观察员身份参会,并在认真学习贸法会工作组议事规则的基础上,集中就可执行和解协议的涵摄范围及调解员行为对执行程序的影响条款发表了意见。整体上看,北仲代表团的发言基本融入工作组会议的讨论之中。作为观察员,北仲及时贡献了北仲实践的经验和对于中国争议解决发展的观察。

7月4日至6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纪念成立五十周年大会在奥地利维也纳国际中心举行。北仲作为贸法会观察员组成代表团参会并在争议解决环节就仲裁中调解机制在中国的运用情况进行了介绍。

10月1日至8日,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再次邀请,北仲再次作为观察员参加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六十七次会议。北仲代表团参与会议,继续就和解协议跨国执行问题的文件文本提供观察意见并阐述了中国的实践经验。

3.发起‘一带一路’仲裁行动计划

5月9日,“‘一带一路’仲裁行动计划成立仪式暨马来西亚、埃及投资环境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仲举行。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理事长SundraRajoo先生、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理事长IsmailSelim先生以及林志炜秘书长共同代表三家国际仲裁机构宣布正式发起“‘一带一路’仲裁行动计划”。

12月12日,“一带一路”仲裁行动计划开罗路演活动暨经济法律视角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埃及首都开罗成功举办,北仲应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邀请参加此次会议。此次会议是继5月“一带一路”仲裁行动计划成立仪式之后,各发起方落实具体工作的一项举措。

4.2017年度观察报告发布工作继续创新

(1)首次在三地召开国际发布会

6月19日、21日、23日,北仲在其国际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在伦敦、维也纳、苏黎世三地成功举办了“2017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在过去的五年中,北仲成功在伦敦、巴黎、科隆、法兰克福、海牙等地举办了多次高峰论坛,合作的机构包括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商法研究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德国仲裁协会、海牙常设仲裁庭等国际知名院校与仲裁机构,取得了丰硕的交流成果。

2017年观察报告海外发布项目通过梳理历史、提前计划、搭建网页、规范流程等手段,进一步展示了本会主办一流国际会议的能力。该项目在参会的人数上取得了新高,并有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嘉宾参会并发言,例如前任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NabilElaraby阁下、英国高等法院商事庭庭长大法官WilliamBlair爵士、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秘书长JoseAngeloEstrellaFaria先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RenaudSorieul先生等。

《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报告》亦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争议解决发展动向的重要参考资料。此次首次与瑞士仲裁协会合办高峰论坛,是北仲进一步扩大与推广中国商事争议解决交流平台、加深与瑞士仲裁界专业人士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举措。

(2)国内按领域分布召开发布会

《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7)》总报告发布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举办。除此之外,北仲还创新地在国内将观察报告的重大领域进行单独发布,包括了金融投资、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影视等,共计吸引1000余人参会。经过五年的探索,“年度观察”系列报告已成为国内外读者了解中国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资料;2017年“年度观察”在报告编写、发布形式等方面的创新展现出北仲深耕细作,不断为各行业的争议解决提供借鉴的目标。

(3)提供互联网宣传平台

2017年还专门为年度观察报告项目制作了给予互联网平台的宣传专栏,搜集整理了近5年的观察报告发布会资料,形成了此项工作的历史数据库。并利用专栏在线报名等工作,更好的支持和推广了活动的举办。

5.加强与专业领域的合作

(1)成立PPP研究中心

4月2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PPP争议研究中心成立会议”在北仲国际会议厅召开。来自政府机构、法院、大型企业、知名律所和高校的专家齐聚一堂,就研究中心成立的目的和意义、工作内容与研究方向、工作机制与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2)加强与知识产权领域合作

6月2日至4日,由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组委会、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主办,北仲协办“2017强国知识产权论坛——迈向质量与价值的最佳实践”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应邀致辞。

6月4日下午,北仲以《2017年年度观察报告》“知识产权报告”为主体,召开了知识产权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研讨会。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主持了研讨会,并指出我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正向更加专业化、复杂化的方向发展,未来这种趋势也将延续。

10月19日下午,北仲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合作签约仪式暨知识产权仲裁热点问题研讨会”,北仲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应用高效专业的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方式,助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落实。

(3)开展投资仲裁的会议

(4)与中小投服签约

本会加强了证券领域的拓展,并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正式签署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调对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展仲调对接合作,相互提供专业协助,加强纠纷化解队伍能力建设并共同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宣传引导。

6.举办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比赛北京邀请赛

四、内部建设

对有制度不完善及无制度需建立的部分,努力改进和完善现有制度不足部分并填补制度空白,所采取的措施包括:

(1)针对部分办案秘书在办案件数量过高问题,随着新秘书的成长适度调整案件分配规则以让在办案件量过高的老秘书恢复到合理的接案数量范围。

(5)针对有仲裁员反映报酬支付不够及时问题,进行核实、提醒并改进。据统计,全年从裁决签章到秘书提交报酬申请平均4.4天,从秘书提交报酬申请到处长审核平均0.4天,从处长审核到财务接收报酬申请平均2.7天,从财务接收报酬申请到财务发放报酬平均4.5天。

(6)增加网上仲裁员名册公布的仲裁员信息,包含仲裁员的已办案件和在办案件数,以便当事人有更多信息选择更匹配的仲裁员。

(7)组织工作小组制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制作自查清单》,并对仲裁员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对没有按要求根据清单进行自查的,逐一进行沟通和提醒,已经累计跟三十余人进行反馈。

(8)在原有关于专家咨询的规定基础上,制作《北京仲裁员会关于案件进行专家咨询的规定》。

(9)在原来的秘书对仲裁员评价反馈表的基础上,制定《代理人反馈表》、《仲裁员反馈表》和《秘书反馈表》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对案件管理过程进行多维度的评价。

(10)为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单位开发了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应用系统,数据与办案系统对接,完成了内外网的数据交换,为鉴定工作的实时信息共享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党建工作

2017年6月2日,经市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批准,成立中共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

党总支成立后,陆续制定和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凡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科学论证,重大的财务、人事和业务事项还需要上报委员会,由委员会进行决策。同时,直接接受法制办党组、机关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形成了季度汇报重大事件/事项等一系列日常化沟通监督协调机制,重大决策事项均报法制办党组,充分发挥党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领导作用。

截至2017年底,共计召开14次学习讨论会,组织两次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范围包括两学一做、十九大等等。

(三)首次按照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年度岗位绩效工资的调整

本会首次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薪酬绩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了绩效考核。为完善晋级晋档原则,考核办法采用全员全覆盖标准。今年首次对领导班子正式考核,并增加对中层领导(处长、立案室负责人、高级助理、高级主管)的绩效考核。

(四)建立财务和信息化月报制度,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利用

为秘书长办公会提供详细的财务情况报告,在今年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下,财务部门克服重重困难,从2017年1月建立了财务月报制度,每月中旬提交秘书长会议通报。月报内容除日常数据外,还增加了按照撤案类型统计退费数据,仲裁员报酬按照结案方式、标的数额等不同口径统计,业务拓展预算执行情况,资产、资金及异常情况等重要信息提示内容。

为了满足业务决策对大数据的进一步需求,信息化部门从2017年1月起建立了案件月报制度,需要利用内外网平台采集更加广泛和精准的数据,并且对这些数据开始加以分析利用。信息化在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增加了更多案件程序推进过程中产生的环节型数据作为必填应用,同时在增加这些客观数据采集的功能时要考虑系统应用的方便性。在实施的过程中,以信息化月报的形式初步对这些采集数据结合,月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每月报送日常信息,双月汇总积案情况,每季度将投诉案件一并上报,为领导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

(五)提出“智慧仲裁”的应用思路并开始具体落实

(六)顺利完成委员会换届工作

2017年为北仲换届之年,这次换届较以往增加了委员会聘请境外成员等很多新的内容,此项工作由委员会高级助理主导,综合处全面协助情况下顺利完成了换届的各种工作。

五、2018年的基本工作设想

2018年北仲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争议频繁,案件数量高位运行成为常态,2017年要比2016年增加18%,而且还有增长趋势;二是机构之间竞争激烈,现在各个仲裁机构,特别是国内高水平机构和国际知名机构都非常重视中国的仲裁市场,都在尽力提升自身解决争议的水平,打造品牌;三是涉外的贸易、投资合同选择国外仲裁机构的仍占多数;四是北仲自身解决争议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当事人、委员会对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案件管理的工作需要更严格、更精细。所以,必须紧盯国际国内发展大势,融入工作大局,坚持中国商事仲裁高端品牌的定位,全力拓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端领域的发展空间,努力实现“建设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的目标添砖加瓦。

(一)进一步完善对委员会的服务,保证委员会决策得到严格执行

要制定并落实服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如日常信息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论证评议制度等,保证委员会信息通畅,监督到位。建立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组织组建发展委员会。

(二)以仲裁员和秘书工作规范为标准,提高案件规范性和效率

(三)以提高裁决可预期性为方向,建立案件专业知识系统

要充分利用案件数据,针对常见的案件类型,总结审理要点,开展深入的讨论,形成共识,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要请优秀仲裁员,总结审理方法并加强培训,提升广大仲裁员的审理水平。

(四)完善宣传拓展体系,建立宣传、评估、改进的工作流程

要充分发挥各地仲裁员的作用,适当扩大宣传的区域。要探索新的宣传方法,精准面对适合的受众,提高宣传的有效性。要建立评估宣传效果的方法,提高宣传效益。要进一步探索宣传与办案工作的平衡点。

(五)进一步发展智慧仲裁

要结合办案系统升级和接待大厅改造,进一步梳理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审理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提升当事人、仲裁员的服务体验。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提升案件管理和仲裁员服务与监督水平。要在网络仲裁系统、规则方面取得突破。

(六)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系统

要对工作量、工作模式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充分竞争的市场薪酬水平,提出适合北仲机构长远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

(七)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与新的监察系统对接

要进一步加强北仲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政治思想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总支会议制度,保持三重一大事项向党总支、法制办党组及委员会的汇报,将北仲总支建设成坚强的堡垒。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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