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学术研究 完善军事法治体系

原标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完善军事法治体系

□本报记者陈丽平

以“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军事法学青年学子论坛,近日在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举行。来自军内外27个院校、单位的86位专家学者、青年学子参加论坛。与会学者就国防与军队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军事法基础理论问题、军事司法制度改革等进行深入探讨。

聚焦国防军队改革

服务依法治军实践

此次论坛分为若干个专题,国防与军队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是研讨会的第一个专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攻坚期,面临着复杂的利益调整,必然要面对大量法律问题和现实问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教授李佑标认为,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进行有效应对,另一方面需要确立科学的法律顾问制度以保证军事法规制度得到充分落实。对军事法学研究者而言,这是一个重要机遇,更是一次艰巨的挑战。

围绕这一主题,空军指挥学院副教授张京坡对调整后的军委各机构、各战区的军事立法权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张京坡认为,此次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建国以来调整力度最大、调整范围最广的一次改革,军委、总部、军种、军区等大的结构都发生了重大改变。改革后,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结构”。与之相适应,军事立法主体也将发生重大改变。

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安南认为,军队全面禁止有偿服务是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禁止有偿服务与此次改革其他内容不同,它涉及军内、军外两个领域。前者涉及军令、政令体系,强调令行禁止,不容商量;后者主要属于平等主体间民商事法律关系,侧重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在这次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围绕军队全面禁止有偿服务的改革目标,终止或变更既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法律逻辑,全面评估和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改革路径可行,全面禁止落地、对价成本可控。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夯实军法理论根基

军事法基础理论研究是研讨会讨论的专题之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不能只看具体的制度,还要磨利手中的理论工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夏勇认为,军事法基础理论研究十分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军事法学理论研究存在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讲师朱道坤博士对军事法学基本原则的重构进行了分析,认为军事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应以军事法价值目标为基本导向、以军事法律关系为基本依托、以规范军事法规则的制定实施为基本意义。应确立军事利益优先原则、军事权集中统一原则和军人权利与荣誉保障原则。

军队战时政治工作走向法治化势在必行。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潘璟认为,要打赢未来高科技条件下的信息化局部战争,离不开强有力的战时政治工作。战时政治工作是建立在战争经验基础上的。目前的战时政治工作还主要停留在法治完善阶段,往往依靠上级的指示、决定开展工作,人治的因素比较大,要走向法治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针对战时政治工作法治化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潘璟提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以推动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他认为,战时政治工作要始终以提升战斗力和达成政治目的为指引,构建完备的战时政治工作法规体系,加大战时政治工作法规执行力度,注重法治培育,着重提高政治工作者的法治意识。

紧贴军事司法改革

深入开展研究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的要求。2015年底,新的军委政法委成立,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确保它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谢丹指出,军事司法改革正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其中必然涉及大量疑难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进行理论研究。

围绕军事司法制度改革主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研究生蔡昊燃认为,当前军事司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军事司法机关配置不合理、司法资源被浪费,军事司法人员编制受限、基层律师配置较少等。军事司法机关应单独设置,保障司法独立;优化军事司法机关配置,合理分配司法资源;军事司法活动逐步公开;加强军事司法人员队伍建设。

提供军事法律保障

维护国家战略利益

国家战略利益是任何国家都需要重视的利益,它不仅仅需要强大的军事支撑、战略安排、经济支持,还需要先进的、健全的法律保障。南京政治学院教授汪保康指出,在当今国际交往更为密切的情况下,作为国家战略利益保障的核心支柱之一的中国军队的使命任务有了新内容。在这个大背景下,更加有必要在法律视野下探讨国家战略利益的拓展。这不仅关系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也对接国家战略,意义极其重大。

当前,我军在遂行国际救援卫勤保障任务时,面临国际救援启动、救援资质认定、人员和物资的出境入境、救援行动保障、法律地位及特定责任承担,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第四军医大学讲师刘婷婷博士认为,梳理和研究我军在国际救援卫勤保障中的法律困惑,有助于推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我国反恐法的颁布施行为我军跨境反恐提供了法律依据。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政治人文社科系讲师陈伟博士认为,要与有关国家深化双边关系,开展区域或双边反恐合作,同时要完善军事立法,确保跨境打击合法有效。

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张骁天认为,海洋作为我国国土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诸如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岛屿主权等海洋权益争端,海上渔业、勘探、科研等常规活动的安全风险日益提升。为应对一定时期可预见的海上违法活动、海上冲突摩擦和海上紧急行动,必须从海洋安全视角切入,明确和平时期海上执法行动武力的使用标准。

开展武警法学研究

拓宽军法研究领域

武警法学是军事法学的一个重要领域。武警部队在领导体制、力量构成、职能使命上具有特殊性,不仅担负特定的军事任务,还承担着部分警察职能。这种军事性与警察性融合的特点,决定了其涉及的法律关系无法被完全纳入其他部门法之中。武警警官学院教授王永振指出,武警法学研究目前仍是一个新兴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入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武警北京总队胡大路认为,武警部队协助执法,是由武装力量对行政、司法机关一般性执法活动提供帮助,促成执法目标实现的行为。协助主体的军事性、活动的辅助性、法律调整的专门性是该制度最主要的特征。基于武警部队职能范围、领导体制的双重性,对于协助执法权乃至武警职权的性质长期以来存在着行政权、军事权两种分析路径,其中军事权路径在论证思路、现实解释力方面更为恰当。从军事权视角,武警部队作为我国危机预防、处置的专门力量,其协助执法权可被视为在一般状态下基于危机预防目的而运用的最低层次紧急权。协助对象的高度危险性、预防的必要性成为权力的正当性基础。

武警警官学院副教授闵光玉从基本原则、体系结构、理论研究、制度执行等方面对武警法体系的完善进行了构思与诠释。闵光玉认为,立足现有武警法构建适应现实需要的武警法体系,对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体系,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治军水平,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善武警法体系应遵循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合理确定武警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进一步加强武警法体系的理论研究,进一步细化武警法规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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