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在五个体系上下功夫: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除此之外,还应当突出重点,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在五个体系上下功夫,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涉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涉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涉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涉及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涉及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各方面。因此,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取得新突破,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目标、总抓手;在理论上,必须提炼出一个符合依法治国建设规律、理论统领性强的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这样一个理论概念和总目标、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规划了切实可行的法治发展路线图,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只有抓住了这个总目标、总抓手,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五大体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内容。

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还要特别注重对监督者的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要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和改进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领导;要提供人才和物质保障,加强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支持;要提供制度保障,改革不符合法治运行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订10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基本做到了有规可依。下一步要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重点做到执规必严,使党规真正落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除了加快形成五大体系之外,还应当突出重点,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重点问题。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上或法治之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求是》2014年第21期。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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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些许研究(基本要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什么?学习、宣传和贯彻四中全会决定,需具体理解这个总目标。针对当前情况,从普及角度,需要从基本功上破析: http://www.scge.gov.cn/html/website/outsite/jiguandangjian/xuexiyuandi/nw68911.html
2.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 http://thrbs.com/Html/szbz/20230109/szbz376523.Html
3.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积极作用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