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法治实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实施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在党员带头守法、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社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建设法治实施体系的社会根基。
■牢固树立高效与公正相统一的法治实施理念。高效必须以公正为前提、为基础,没有公正就不能有高效,错误裁判和执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会更大。公正必须以高效为支撑,迟到的正义会使正义大打折扣,同样影响法治实施的权威和公信。
■司法人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就是终身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必须针对各类司法人员职责和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具体工作之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里程碑意义。《决定》针对我国法治建设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力度之大、措施之多,令人鼓舞。《决定》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在总目标中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作了全面深刻阐述,即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决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骨干工程和重要抓手,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这次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一、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难点
二、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需要全体公民和组织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三、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改革
法治实施体系建设涉及制度、体制、机制建设,法治实施活动要依法进行,法治实施体系要依法构建。必须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为突破口,以只争朝夕、敢于担当的精神,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的有关法治实施的改革举措一一尽快落实到位,治理法治实施的疲软现象,打破法治实施的樊篱羁绊,铲除法治实施的痼弊顽疾。就行政执法而言,要尽快落实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要求,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科学使用有限的执法资源;要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在重点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要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执法乱和执法散的问题;要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有效解决“九龙治水”等多头执法问题;要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和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及现代城市管理水平;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等等。
四、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坚持以公开透明为特色,以信息化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