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器版本过低,请更新浏览器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播放。
二、法律部门的概念
1.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主要标准——调整对象: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举例】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行政法部门。
(2)次要标准——调整方法:实施法律制裁的方法和确定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地位、权利义务的方法,包括确定权利义务的方式、方法,权利义务的确定性程度和权利主体的自主性程度、保障权利的手段和途径等。
【举例】民法和刑法,都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民法是以自行调节为主要方式,而刑法是以强制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民法要求对损害予以财产赔偿,而刑法则对犯罪人处以严厉的人身惩罚。
3.法律部门划分原则
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等。
4.法律部门VS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者并不一一对应
(1)单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一个法律部门可以通过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来表述。
【举例】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并不仅仅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刑法》,而是所有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2)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仅仅包含在一个法律部门中。
【举例】《森林法》中表述的法律规范,规定林木所有权的规范属于民商法律部门,规定采伐林木许可程序的规范属于行政法部门,规定盗伐林木追究刑事责任的规范属于刑法部门。
【例题·教材例1-1,单选题】关于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