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大类。软硬环境的区分通常是相对的。硬环境指的是硬件上的设施,是一种物质性环境,具有静态、独立的特点,例如高速公路、电网、环境气候等;软环境是一种人文性环境,具有动态、灵活的特点,例如权利保障体系、争议解决机制等;硬环境的需求和形式比较具体,而软环境则相对抽象。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和生命线,旨在建立一套透明公开、公平正义、并且行之有效的法规体系,并且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从而提供公正和透明的商业经营环境。
一、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实意义
(一)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活力和质量,关系到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关系到能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新形势下我国经济进入了注重质量发展的阶段,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也显得十分必要,提供有序稳定、激发活力的营商环境势在必行,为此党和国家不断完善制度安排,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场主体愿意投入资本、精力更新和扩大产品、服务和市场,以及具备从事长期性、创造性活动的耐心和动力,都必须建立在拥有一个稳定性、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的基础之上。[1]由此,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特别需要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层助力。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保障市场主体交易秩序稳定
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约因素
(一)法制体系建设滞后
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与保证。经过改革开始以来几十年的法治建设实践,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业已建立,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竞争加剧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面对新形势和新条件,我国有关营商环境法律制度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不完善甚或缺失之处仍有很多。当前的法制体系不能够完全满足公有制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带来了难题。而且,各项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冲突的现象,在立法过程中未对法律制度进行科学考量,从而导致在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时不能够尽快解决。
(二)执法不严现象
(三)惰性司法问题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在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司法权力的运行体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权力干预司法情况比较严重,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导致了司法审判权的弱化;司法机关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司法审判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产权保护力度和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够,产权保护协调机制未得到完善,等等。[3]
(一)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
(二)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三)提升法治治理水平
(四)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洪雷.营商环境优化的行政法治保障[J].重庆社会科学,2019(02):17-25.
[2]袁莉.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研究:现状评估与优化路径[J].学习与探索,2018(11):81-86.
[3]李新刚.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新西部,2016(17):7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