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如何诞生对现行预备法官培训改革的思考

张瑜,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浙江省仙居县人,中共党员,现在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2003年9月-2007年7月就读于南昌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毕业后在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工作,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5月进入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王宅法庭工作,从担任书记员,到获得助理审判员,对法院系统预备法官的培训情况深有体会,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深入了解。工作在审判第一线,一直兢兢业业,从事审判辅助及审判工作,并于2011、2012连续两年获得江西省玉山县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13年9月通过选调进入现任单位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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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

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有着独特的专业化、精英化要求,有时甚至被赋予了生杀大权。那么作为法官,怎样才能具备如此素质,才能不负众望,为人民主持公平与正义呢?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一名基层法院的初任法官,又需要怎样的成长路程,与上级法院的法官又有何区别?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建立怎样的与之相配套的预备法官培训制度,让一个从法学院出来的学生,进入基层法院之后,一步步成长为坐在审判台上敲击法槌的神圣法官。

本文通过对预备法官培训现状的思考,分析基层法院需要怎样的法官,普通老百姓期待怎样的法官?让一个门外汉如何锻炼成一名合格的基层法院的初任法官,需要怎样行之有效的预备法官培训机制,达到改变目前基层法院有很多法官只拥有一个法官的职称、享受着法官津贴,却不从事审判工作的现状;改变法官与书记员的职责不明,司法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浪费的现状。

目前实际存在的问题是获得助理审判员资格相对容易,本文试图从《法官法》规定的初任法官任职条件到建立法官员额制的改变,从法官大众化到职业化的改变,建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预备法官培训机制。参阅不同法律体系对预备法官培养的不同做法,再谈谈建立法官员额制需要的配套机制---法官助理,如何将法官助理培训引入法官培训机制中,让从事在审判一线的法官成为真正的法官,而不是光有审判资质,仅有法官头衔的法官,也让坐在审判台上的法官不在感到紧张,让普通老百姓感受到法律赋予的公平、正义。

全文共6300字

关键词:法官;基层预备法官;法官员额制;法官助理

一、基层法院法官的现状

二、法官助理、法官员额的提出

基层法院处在审判的第一线,承担了大部分的一审案件的审理,时时刻刻与老百姓打交道,承载着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期许。基层法院的法官们是法院的主体,是法院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青天”。但近几年进入法院工作的同志,他们的刚性条件已经符合了《法官法》的任职条件,在法院工作一到两年,按《法官培训条例》的规定去参加预备法官的培训,之后就可以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成为拥有审判权的法官。又因为任命助理审判员只需院长的同意,相对容易。助理审判员就成为速成法官,也就不能满足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

三、基层法院工作需要怎样的初任法官

基于经过现行预备法官培训之后的初任法官,还是很难适应基层法院的实际工作这一情况,实践中建议在预备法官的培训课程中增加法官助理的培训。法官助理的培训课程需要结合其自身的职责,注重对法律程序的了解方面,加强实践培训。法官助理可以作为一项终身工作,而对于那些已经通过司法考试或者已经获得助理审判员的人员,也可以将法官助理作为一个过渡的职业。法官助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区分不同的等级,如分为初级助理和高级助理,只有高级助理经过法官的推选,并且符合《法官法》的任职要求,才能最终成为法官。不能一开始就参加预备法官培训,必须要先通过法官助理的培训,在基层法院工作一定年限之后,经过推选才能参加预备法官的培训,最终选任成为法官。这样做可能会让成为法官的道路变得更加漫长,但是这对建设法官职业化、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官与法官助理分工明确,又互相配合,法官从纷繁复杂的审判辅助工作中解脱出来,真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助理也有自身的职责所在,配合法官的审判工作。同时法官的地位和待遇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官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荣誉,成为人人羡慕和敬仰的职业。

四、与国外预备法官培训的比较

再看看德国法官的成长模式,德国挑选法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途径,德国考试模式,第一次司法考试(法学专业毕业)--2年的专业实践—第二次司法考试—3年至5年的见习法官—正式法官—续职法官培训。法学专业毕业是以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为标准。2年的专业实践主要在民事法院培训7个月、检察官办公室培训3个月、律师事务所培训4个月、行政机关培训6个月、预备服务4个月。专业实践合格后,方能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这次考试的目的在于考核这些“准法律职业者”是否具备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者高级公务员所要求的综合知识水准、综合能力和个人品行。[④]

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美国,其有专门为新任命的法官组织的新任法官适岗培训。目的是使学员熟悉法官的工作环境、思维方式、行为及态度、审理和书写判决的技能等。为制定有效的法官培训项目计划,要考虑整个教学活动的规律,即教学是个通过亲身经历获得提高的过程。制定的法官培训目标正像是描述一种美好的前景,仅有这一点是不够的;应当仔细设计,引导学员通过自己的辛苦旅行,经历思想上的疑虑与斗争,最后达到法官培训的目的。课程设计首先要进行培训需求测评,考虑来自司法系统、学员和领域内专家的信息;其次要明确希望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当能做什么;培训内容的组织应有连贯性、条理性、完整性;要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组织各种教学活动;最后还要对学员的所学、课程及教员、整个课程设计方案进行评估。[⑤]

基层法院初任法官是如何诞生?概而言之,就是基层法院需要什么样的法官?合格的法官需要具备哪些素质

第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的人员,都是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学素养和理论知识,欠缺的是法律技术、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如果结合法官员额的需要,将这些人员的培训过程变为一步步的实践进阶过程,设立法官助理岗位,将更容易达到预期的效果。因为通过学校的理论学习,学员们已经学到从前提到结论、从规则到事实的逻辑推演,缺乏的是处理司法事件的经验,那培训的侧重点就是要解决实践中发现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结合基层法院的审判实际需要,多培训实践经验。合格的法官应从优秀的法官助理中推选或考核产生。

第二,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具备法律知识,运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在当下各种矛盾集中的中国,更需要的是具备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众所周知,历史上,法律的稳定性和变化性一直是矛盾存在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中,法律的确定性一般会比较高,法官相对来说就更加按部就班,就更容易一些;与之相对应的是目前的中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法律的确定性受到严重的冲击,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得不更多地利用自身的决断来弥补和克服法律和现实社会之间经常会出现的差距,尽可能作出自己认为公正合理的裁判。当下的中国社会就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社会,城乡二元结构、东西部差异、陌生人社会和乡土社会交织,利益分化日益加大,高素质的法官才能处理这个日益复杂的社会产生的形形色色的案件,法官之路的每一步必须走的更坚实,需要从法官助理一步步开始熟悉法官这个职业。

第三,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相结合。法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使着法律赋予的权力,期间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包括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是否能经受住考验,关系的不仅是法官个人的形象,还有法院的整体形象,甚至影响着国家公权力的形象。因此,对中国法官而言,一方面需要防御外界的各种诱惑,另一方面需要顾及中国社会特有的人情和面子的存在,这就对中国法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期待走上法官职业的人们,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同样重要,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难以胜任法官职业的。

五、结语

法官之路,路漫漫之远兮!不过只要多学习多实践,根据同岗位,按照不同阶段采取进阶机制,跟着法官一点点做起,成为合格的法官终将不会只是一个梦想!中国的法官培训制度也必将日趋完善,中国实现法治社会的梦想也必将实现。

参考书目:

1、《法官助理》主编孙国明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2、《法官培训概论》吴道富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3、《当代中国的司法改革》公丕祥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4、《法官的法理》田成有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1)《新华网》,2013年07月26日

(2)孙国明主编,《法官助理》,人民法院出版社,第44页

(3)《比较与思考—赴法国司法考察一瞥》,载法律快车网。

(4)关毅:《德国模式的法官成长之路》,载《法律适用》2008年第5期。

(5)王颖:《对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思考》,网页2010年11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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