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考临近,广大考生都进入了紧张的冲刺状态,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动起了“歪脑筋”,借高考散布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公众,甚至实施诈骗。为此,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诈骗案例和虚假信息,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明辨网络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一、警惕网络诈骗,莫购“高考答案”
高考是学子们面临的一次大考,家长们都希望孩子能考上理想的学校。临近高考,网上就会出现一些所谓的“高考答案”,有人便以“出售高考试卷答案”为名,骗取考生和家长钱财。
【提醒】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售卖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骗取考生家长钱财。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属于违法行为。考生及家长不要心存侥幸,购买所谓“高考绝密答案”。
二、考前编发“占坑贴”,考后宣传“押中题”
【提醒】近年来,这类“占坑帖”时常发生。他们通过掌握管理员的权限,制造考前能获得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假象,以此蒙蔽考生。其背后目的就是实施诈骗,谋取利益。高考试题试卷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这类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三、考试作弊断前程,侥幸心理不可有
近几年,作弊器材五花八门,从仿形橡皮、直尺作弊器材到低频隐形耳机,再到调频手表与“枪手”遥相呼应……随着6月高考季的来临,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兜售作弊器材,宣称只花千元就能轻松考过,诱导考生作弊。
【案例】2020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连续侦破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涉案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招揽作弊考生,收取高额费用,为考生非法提供考试作弊服务,牟取高额经济利益。辽宁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涉高考组织作弊案,依法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缴了一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公安机关持续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生产厂商开展侦查打击,摧毁多个器材生产窝点,扣缴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千余套。
四、替考代考入刑定罪,恪守诚信警钟长鸣
【案例】2019年12月,在某国家教育考试中,两名助考团伙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替考被发现后,两名助考团伙人员竟行贿监考老师对警方隐瞒实情。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判决结果: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两名监考老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知法守法,不要一时糊涂,抱憾终生。
五、高考招生有章法,“渠道”上学不可能
【案例】2020年5月30日,受害人陈某某在某网站上认识一名叫陆某超的男子,该男子称能帮助受害人的孩子录取到更好的学校。通过网上多次联系,陈某某相信了陆某超的谎言。之后,陈某某陆续向陆某超支付7.8万元,结果不但没有录取,反而人财两空。10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陆某超抓获。
【提醒】高校招生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有关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应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蛊惑,以致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