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一定法律知识是法律明白人的必备素质。
为什么这样讲?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
1
、“先驱者”的经验。
“先驱者”,指全村各村民组在职的队长,当然也包括我们东
张村的在职村干部。
先驱者的工作实践,
得出的共同感受那就是
“法
到用时方恨少”
例:重任害调解、精神病人杀人
甚至于
一些法律专业的干部,也觉得自己只是学个皮毛,当事
人解决纠纷,怎样借助司法途径解决,往往
无从下手
……
另一方面的原因,那就是:
2
、农村基层工作的特殊性
。
(
)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国家,
没有农村的法制化,
就没有整个
中国的法制化。
(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
65%
而农村的法制化,作为服务于农村经济政治建设第一线的农村
基层领导队伍尤其是村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
走近并更大地影响农民的生活。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已经提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