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调研谋划之年。为了总结我区“七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区法宣办、区司法局通过接受基层推荐、开展网络投票、组织专家评定等一系列程序,评选出“打造‘避坑指南’助力刑事合规为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法宣产品”等10个体现“七五”普法成果、彰显宝山法治建设水平、具有典型性和成效性的“谁执法谁普法”项目,以及魏刚、朱志仁等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声望、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十大“法律明白人”、十大“法治带头人”,对他们进行表彰。
“宝山法宣”公众号正陆续对“谁执法谁普法”十佳项目进行展示,今天在此为大家带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十大“法治带头人”名单!祝愿他们持续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在“八五”普法中再创佳绩,为宝山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
(按姓名笔画排序)
庄洪弟
庄洪弟同志是大场镇聚丰景都“老娘舅”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他用细心、耐心、真心、苦心、精心,调解大量矛盾纠纷。
“调解对我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得学法律知识,肚子里有货,才能给当事人讲法律、摆事实、化矛盾。”庄洪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一有空就拿起《民法典》孜孜不倦地学习,重点词汇还用红笔标记,自己学深悟透后,还带领调解室的“老娘舅”们一起学习。
面对纷争,庄洪弟首先耐心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再介入调解。同时,摆明态度,用真心换取每一位当事人的信任,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2020年7月,庄洪弟成功化解了一起关于老年家庭暴力的纠纷,让夫妻两人的生活逐渐趋于平静。
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庄洪弟调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当事人讲法、讲情、讲理,引导群众依法和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朱翔
朱翔同志是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庙行派出所民警,先后担任过屹立家园小区、野桥村、共康五村小区、九英里小区、恒达和恒泰小区的社区民警。
朱翔同志将普法宣传融入到社区治安管理工作中,配合居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化解邻里纠纷,开展防范电讯网络信息诈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得到了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从警18年来,朱翔同志始终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扎根社区,热心服务群众,努力编织社区防控这张网,为创建平安社区交出让人民满意的成绩。
邹建安
邹建安同志是张庙街道通河六村居民区人民调解员,也是小区居民公认的热心人,贴心人,只要居民需要,他总能想方设法帮居民解决困难,化解危难。在居民因琐事争吵得不可开交时,只要邹建安出面耐心劝说,安抚双方情绪,并拿出合法合理解决方法,双方都能信服接受,签署调解协议书,最终握手言和。一旦矛盾在他的调解能力以外,他也能立刻帮助当事人联系对口志愿者律师或者求助司法所。此外,他还积极联系司法所,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进社区以案说法,为小区居民开展法律宣传讲座。
邹建安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受到越来越多小区居民信任,大家一有事就想到他。虽然他变得越来越忙,但他从不爽约,因为居民的事在他心里比天大。他总说,“居民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我们,说明他们也只能指望我们了,我们再不帮,他们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邹建安同志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居委干部坚守法律底线,用情感摆事实讲道理,化解矛盾纠纷。
张洪兴
张洪兴同志是罗店镇向阳居委人民调解员。自五年前退休后,热心公益的他就主动到居委当起了社区志愿者,参加老伙伴结对志愿者、疫情防控志愿者、居民自治管理小组等活动。
2020年伊始,新冠疫情席卷全国,张洪兴在协助社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然不忘兼任的人民调解员职责,在辖区内出现民事纠纷时积极进行调解。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一外来车辆将小区出入口的道闸撞坏,肇事驾驶员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当张洪兴知道这个情况后,立即参与调解,从傍晚6:00到晚上11:30,通过对事故的定性、理赔的依据、定价的理由等事项逐一进行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肇事者当场进行了理赔。
张洪兴在罗店镇创全、创卫活动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计较个人得失,处处以身作责,时时身先士卒,是一位以己所能为民解忧的志愿者。
严琴
严琴同志曾是月浦镇盛桥三村居委会第一党支部书记。虽已退休,但始终把维护居民的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长年奔波在居民维权第一线。例如:2019年,盛桥三村某居民与楼上邻居因漏水而引发矛盾纠纷。严琴亲自上门查明事实,原来楼上居民家的阳台地漏管被洗衣机水管堵住,雨水漏至楼下居民家,两户居民因修理和赔偿问题产生矛盾纠纷。对此,严琴先帮助楼下居民将屋内的积水处置好,然后对两户居民进行调解,由楼上居民承担粉刷等费用,楼下居民也不再追责,两家由此和解。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严琴就是这样,始终坚持用自身所学知识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区安定。
李鹏
李鹏同志是杨行镇飘鹰锦和花园调委会主任,从事调解工作九年来,她把群众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标准,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作为一名调解员,她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深查细排各类矛盾纠纷及其他不稳定因素,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纠纷发生、发展和矛盾激化的规律性,积极探索总结调处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探索不同类型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工作能力,把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力争使双方当事人满意,真正发挥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桥梁纽带作用。
施召冲
施召冲同志是顾村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宝山区人民陪审员。他毕业于中央党校政法专业,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作为一名调解员,曾成功调处大唐花园房屋纠偏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金地云锦苑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纠纷、菊泉街1280弄小区业主与物业的下水倒灌纠纷等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稳定。作为一名普法宣传员,他不仅注重在调解中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还积极参与镇里组织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仅2019年就深入13个居委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活动,得到了居委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他还经常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技能,为提高顾村镇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倪晨华
倪晨华同志是友谊路街道宝钢七村居民区书记。他非常重视社区法治工作的开展和推广,带头学法、守法,及时完成街道交办的各项法治宣传工作,让社区充满浓郁的法治氛围,促进社区和谐。
2018年积极配合司法所完成创建法治宣传楼,帮助居民树立法治意识和观念,引导居民有效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居民的欢迎。
魏刚
魏刚同志是淞南镇淞南五村第一居委会的一名专职调解员,也是一名热心社会公益的志愿者,是淞南镇的三届人大代表。
从事调解工作十多年来,他始终将居民的小事看做自己的大事,深得广大居民的信任和组织的肯定,先后获得区级、市级、全国多项荣誉称号。多年的调解工作使他认识到:刚性冷漠的法言法语,只有转化成普通民众易懂易接受的表达,才能让他们入耳入脑入心。因此,他坚持以情感人、以理劝人、以法服人,形成了“法为前提、理为基础、情为技巧”的方法,创造出了一套“情理法融合”的调解工作模式。
2016年他被诊断为癌症晚期后,与老爱人一起坦然地去签署了遗体捐赠书。又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去,至今坚持奋斗在调解第一线。
他常说:人活着,就应该有个目标。它不必大,只要认准了,就投入自己的努力和热诚,坚持去做。他,就是这样一个工作有目标、调解有艺术、心中有大爱的调解师。
戴勇杰
戴勇杰同志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他曾在吴淞街道及城管局工作多年,理论水平深,工作热情高,一线工作经验丰富。2017年退休后,他担任吴淞街道海滨八村二居委专职调解员及业委会副主任,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继续服务社区,发挥余热。疫情期间,在防控新冠病毒的阻击战关键时刻,他主动请缨,夜以继日,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成为社区健康守护者。
三年来,戴勇杰同志在调解员岗位上坚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最新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在调解工作中,他认真热情,细心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准确掌握纠纷的根源和实质,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亲情、法律、道义方面对症下药,成功调解了各类纠纷,为维护社区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为一名老党员,他始终冲在最前面,像一面旗帜引领党员和群众坚守在服务社区的一线,得到居民的一致认可。
宝山区十大“法治带头人”
朱志仁
朱志仁同志是高境镇人民调解员,于2013年5月设立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10年来共接待法律咨询1200余批,2000余人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50余件,代拟法律文书200余件,举办“以案说法”讲座几十次,深受群众欢迎,被誉为“志在扬法为民,仁则施德解忧”。
他还协助居委连续成功策划六届社区法治文化节和一年一度的读书沙龙活动日。他创办的以学法为特色的逸法读书沙龙,被评为上海市五星级老年学习团队。
2017年荣获高境镇社区法治建设特别贡献奖。2018年荣获感动上海年度人物提名奖,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张健
张健同志是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高境镇多个居民区社区法律顾问。2009年至今,张健带领团队为高境镇居民提供每周半天的义务法律咨询接待和纠纷调解服务。他说,每次调解完,看到居民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就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及律师这份职业带来的责任感,即便在工作上遇到困难,也能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张健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参与高境镇妇女儿童公益服务,为社区妇女儿童提供普法、法律援助等服务。2019年代表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与云南维西贫困山区结对共建,捐赠扶贫帮困款人民币5万元。
多年来,他始终怀着对党、对人民无比热爱的赤诚之心,投身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尽心竭力地在公益及法律事业的沃野上耕耘。
陈浩
刘晓栋
刘晓栋担任杨行镇多家村居委的法律顾问,代理了多个影响较大的案件。仅2019年就先后为小区内4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了指定监护人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刘晓栋还代理了多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为村委会收回了数百亩的农用地,助力乡村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
高其彬
3年来,高其彬提供了数十场法律讲座,接待居民群众数千人,及时为居委和居民群众遇到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和恶化,为签约单位和区域和谐稳定贡献自身力量。
陶剑力
陶剑力是罗店镇四方村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他既是四方村两套班子的带头人,也是四方村法治工作名副其实的带头人,“从小事做起,事事依法治”就是他的工作作风。
他坚持形象带头,严格依法办事。许多年长的村民都是看着陶剑力长大的,还有不少是陶剑力的亲戚,依仗这些关系,他们以各种理由找他办事。但陶剑力始终公私分明,严于律已,用“依法治村”的理念要求自己,也影响着村委干部、党员同志及每个村民,在他的带头下,村民的法治意识逐年提升,村里的各项事务顺利开展。
顾渊渊
在平时的工作中他还经常为村民解决头痛事、烦心事。如,村民碰到无赖租客,拖欠租金还不肯搬走,顾渊渊就上门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两句话就讲得租客抬不起头来。眼看这样的纠纷逐渐增多,他又牵头为村里起草了房屋租赁的三方协议,从源头上避免了此类情况的发生。他还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在他的影响下,聚源桥村的村民变的更懂法讲理。
顾燕
顾燕同志是罗泾镇塘湾村委干部,主要负责组织、宣传等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塘湾村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尤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她认识到社会治理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和关键,要想改进乡村治理最重要的途径是依法治村。
作为基层普法宣传员,她策划建立法治小广场、法治图书角,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动广大村民积极学习法律知识。2019年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她深入宅头积极普法,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村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作为法治社会的遵守者,她不断增强自己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争当表率,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当中,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开展和推动工作的根本遵循,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她认为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应当自觉成为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带动身边群众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温秀梅
温秀梅同志是张庙街道泗塘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她始终坚持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和情理相融的工作态度,在基层社区工作20余年中荣获诸多荣誉。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温秀梅倡导两委树牢“以人为本”理念,提高依法为民服务的本领。利用党建网格平台,定期邀请社区单位开展大型法律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律师进社区”作用,普及法律知识,受益群众累计达上万人次,受到广泛好评。二是依法开展基层治理工作。今年启动小区房屋本体修缮工程以来,温秀梅带领居委会全体人员“5+2”“白+黑”,反复上门依法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拆除楼道内所有违法搭建,打通居民“生命通道”、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化解居民心结,构建和谐社区。温秀梅通过依法依情依理不断沟通,化解了辖区内多起矛盾纠纷,维护了居民区工作和谐稳定,得到了居民的一致认可。
戴建华
戴建华同志是庙行镇场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长期从事民政、工会、人民调解、信访、动迁等工作,养成了学法习惯,能够根据岗位变化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从一名法律门外汉成长为“土专家”,有力地促进工作开展,为本地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2005年起,戴建华同志通过对动迁法规、动迁方法逻辑知识等的学习和考察调研,因地制宜制定出了符合场北村实际、有法律依据支撑、操作性强的动迁基地操作口径。2008年,经村民代表大会正式表决通过实施动迁,取得良好实施效果。目前该操作口径作为范本被宝山区蕰藻浜以南地区农村普遍接受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