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抚州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启动仪式在宜黄县中秋小镇举行。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省普法办副主任吴鹏和抚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姚飞翔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这是我省首个“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也是开展政媒共建的一次全新探索,通过统一培训平台、培训教材、培训方式,实现“法律明白人”培训由“粗放实施”向“规范提升”转变。启动仪式结束后,首期培训班正式开班。据了解,抚州市将在两年内对全市640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集中培训。
◎文/全媒体记者方维芳图/宗浩全媒体记者陆文青
启动仪式现场
首期培训班开班
打造培养工程升级版
2015年,抚州市率先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过8年打造,如今,赣东大地活跃着69万名“法律明白人”。他们带动着每家每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精神融入千家万户。抚州市也成为全国普法办确定的“八五”普法期间5个全国法治乡村建设联系点之一。
在抚州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启动仪式上,吴鹏表示,抚州市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发源地,是我省乃至全国“法律明白人”培育数量最多、质量最实、发挥作用最明显的地区之一,多次得到中央、省领导的充分肯定。抚州市在全省率先打造“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标志着抚州市“法律明白人”培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入“快车道”。
姚飞翔表示,抚州作为全国普法办确定的5个全国法治乡村建设联系点之一,肩负着为全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提供“抚州范例”的使命,着力打造“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4.0升级版。为系统全面呈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情况,促进交流、互鉴经验,抚州市司法局联合新法治报社、宜黄县司法局建设江西首个“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推动培养工程由“扩覆增面”向“提质增效”转变。
新法治报社总编辑夏剑阳表示,基地落成是开展政媒共建的一次全新探索,将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新法治报将充分发挥全省唯一法治类媒体优势,举全社之力创新培育模式,优化课程设计,提升培育质效,做好服务保障。
据介绍,抚州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教学、食宿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漫步在风景如画的培训基地,电子屏循环播放民法典等普法微视频,法治长廊、法治小径等文化阵地法味浓厚。基地还设有法德讲堂、“法律明白人”展示馆、法治实践站,安放了智慧法律服务终端机,打造了“有法帮你”服务平台,营造“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由“粗放实施”向“规范提升”转变
抚州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实行市本级示范引领,市、县(区)、乡(镇)一体推进,将在两年内对6400余名“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培养对象优先从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致富能手中遴选。
与以往粗放的培训方式不同,抚州市打造“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4.0升级版,实现培训平台、培训教材、培训方式“三统一”,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训由“粗放实施”向“规范提升”转变。
其中,在统一培训师资方面,建有专门的师资库,涵盖省、市、县三级法治培训专家、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政法干警、优秀人民调解员、公益心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编撰了《抚州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教材》。在统一培训方式方面,采取“法律知识集中授课+法治实践现场教学”,即“3+2+2+1”培训模式——不少于3堂理论教学课、2次现场法治实践课、2场情景沉浸课、1次效果检测课。
通过3天的集中培训,使“法律明白人”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技能,成为社情民意的收集员、法治教育的宣传员、法律维权的助理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特殊人群的帮教员,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理论教学+法治实践”
启动仪式结束后,首期培训班正式开班,120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省委党校研究室主任许立结合自身学习感悟,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了“法律明白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识和理解。
本期培训班为期3天,课程安排紧凑、内容设计丰富,采取“理论教学+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形式教学。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欢欢,宜黄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黄陂法庭庭长周志峰,分别就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知识、民商事案例分析课等方面作专题辅导。
示范培训基地对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的质效如何,直接关系到骨干“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培训结束后,学员们将进行在线考试,成绩合格颁发证书。
据介绍,抚州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启动和示范培训开班,把全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作为骨干“法律明白人”,实行全员轮训,让他们成为农村法治带头人,带动每家每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这对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