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司法部门全面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让“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宣传政策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扎实推进全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进一步明确遴选步骤、任前培训及上岗、管理规范、工作职责等内容。优先从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致富能手及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中遴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当前,全市1832个村(社区)有18209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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