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掷地有声的豪言壮语,却扎根在基层默默奉献;
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坚守着使命无怨无悔;
他总是说,只要群众需要,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让群众安心、快乐生活;
他,就是宜良县北古城镇北墩子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唐猛,一位村民信赖的“和事佬”。
在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主办,云南春晚传媒有限公司、春城晚报-开屏新闻承办的云南省“普法强基·云南百佳十优法律明白人”推荐活动中,唐猛荣获“云南十优法律明白人”。
他,是法律政策的宣讲员
唐猛,男,汉族,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宜良县人大代表。2013年5月到村委会工作。现任北古城镇北墩子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他一直注重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了北墩子村委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在全村形成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
针对辖区内缠访闹访、越级上访、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家庭矛盾突出人员等重点群体或个人,唐猛进村入户送法上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不断提升重点人群法律意识。同时,在各种重要节日节点,唐猛也会积极配合司法所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此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他,是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唐猛走乡入户,把居(村)民当亲人,让普法深入基层。他用心了解、用心倾听、用心想办法、用心落实,尽自己所能帮助群众,努力成为群众的身边人、贴心人。他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从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到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热心调解纠纷,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使得辖区村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北墩子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2021年,北墩子村委会瓦渡村小组李某在云南塑宝塑业有限公司值夜班期间,在厂区池子内溺亡。为妥善处理李某善后事宜,按属地原则,由北古城镇政府及北墩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由于双方赔偿金额差距较大,调解没有达成共识。为了能尽快解决此事,唐猛与公司方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协商谈判,最终在凌晨4点,双方达成共识。
2022年,宜良县北古城镇宋家营村小组村民向村委会反映,原宏斌砂场(现中储大华公司)矿区开采界限问题,可能存在越界开采的问题,且因砂场采矿砍伐了宋家营村小组的集体经济林,但未告知村小组,也未进行任何补偿。村民要求明确矿区界限,并对已砍伐的集体经济林进行补偿。同时以砂场生产会对宋家营村小组的水源造成污染为由,要求关停砂场,以后都不允许再生产。砂场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依法办理的采矿手续,依法办理的林地采伐手续,如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将会对公司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唐猛与公司多次协商,公司最终同意补偿。同时,他对党员及村民代表做了大量工作,村民才勉强接受补偿,但提出了较高的补偿标准。为此,他积极查阅可参照的文件标准,最终经过多次协商,缩小双方提出的补偿要求,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补偿标准作出了最大努力。
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最终化解,双方达成赔偿共识。纠纷解决后,当事人对唐猛表达了感谢之情,这只是唐猛调解的众多纠纷中的一个。
他,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唐猛扎根乡土,随时找得着、用得上,以诚心换交心,活跃在群众身边,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唐猛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在他的带动下,北墩子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治保、信访队伍作用,完善规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建设,强化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
2019年,新村小组村民因三家采石场开采、生产砂石料产生大量灰尘,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村民采取极端方式围堵采石场的进场道路,对采石场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极大损失。唐猛与采石场负责人协商,由采石场方对新村小组村民进行灰尘补助。同时对村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村民最终同意了灰尘补助的提议及标准,让采石场能够正常的生产经营。
2023年5月,宜良县北古城镇龙洞村小组村民石某与胡某因土地权限的问题发生争议,争议的土地涉及柴石滩灌渠修建征用土地,补偿款已由胡某领取,且原有的土地面貌已不复存在。石某称,该块土地是其父辈开挖的,后给胡某家耕种,现在土地补偿款应归还自己。
唐猛经过走访当时的村小组干部,又询问了和石某、胡某两家同一批办理林权证的村民,发现办理了林权证后,还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因年代较远,部分村民已经弄丢了。他通过对比林权证和租地合同,最终判定该块土地的经营权确实属于胡某。
唐猛深知“知行合一”的重要性,在提升法治业务素养的同时,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村务工作中,抓住各种机会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将所学知识付诸行动。他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邀请镇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律师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小事多大事少,有时往往就是为了争口气,把这口气疏通了,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唐猛如是说。10年来,他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8%,为维护村委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他,是村民信赖的“和事佬”
搭建群众议事会、院坝协商会等议事平台,促进群众加强互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推进村民自治有序。他全面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开展道德讲坛、举办“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树立典型,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引导村民向上向善、见贤思齐,增进对“弘扬新风尚、改易旧习俗”的共识,在春风化雨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身在基层,肩担法治。唐猛还在走访入户中,结合典型事例宣传法律知识、移风易俗、良好家风等内容,厚植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治理。通过唐猛的示范带动,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法律明白人”,并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唐猛也被村民称为最为信赖的“和事佬”。
唐猛说,“法律明白人”关键在于“明白”,只有学法学明白,才能确保办事更明白。他表示,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法律明白人”职责,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依法治理村委会,为村委会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用忠诚坚守初心,用实干体现担当,继续不懈努力、积极探索、创新普法,争做“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践行者,为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