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将城乡基层法律问题导入法治轨道,促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得到各级党委政府一致肯定,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3月2日,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在灵武市郝家桥镇召开,为2022年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谋篇布局,明确方向,从今天开始,将持续宣传报道各市、县(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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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卫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将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与全市深入推进“四大提升行动”力促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着力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考核管理、强化宣传引导上下功夫,构建规范高效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为实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领导,补齐短板
制定出台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方案、行为规则、工作指引、考评办法等,严格履行市司法局监督指导、县级司法局统筹组织、乡镇司法所日常管理和考核的“三级管理”工作制度。及时找差距、补短板,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深入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督促指导等多项机制制度。同时,加大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2022年专门制定《关于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管理机制、考核评估等内容的情况下,将“民主法治村(居)”建设、“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户”培养工程、乡村“三治融合”建设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助推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
精心选配,统筹安排
明确职责,扎实服务
结合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四员”职责(咨询员、代理员、宣传员、调解员),制定村(居)民主自治、基层法律服务、重点人员精准普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扶贫、指导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六大类服务清单,定期到村(居)开展法律风险排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2021年,全市128名村(居)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3126人次,其中接待咨询1214人次,开展法律宣传133场次,调解纠纷80起,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5份,提供法律援助1047次,其他服务131件。培养“法律明白人”3000余人,将村(居)法律服务队伍从“配齐”到“配强”转变,以专业化人士,亲情式团队,为广大基层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最后一公里”服务提供保障。服务乡村换届选举,及时处理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协助高质量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督查考核,严格管理
采取季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市、县(区)司法局每半年随机抽查一次,以走访村居干部群众、发放调查表、查看顾问工作日志、台账等方式,对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情况、服务质效等全方位督导问效,形成“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实效”的考核工作链。按照考核等次发放顾问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除建议顾问单位取消其聘任资格外,三年内不得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供稿:厅律师工作处
监制:万玮
原标题:《村居法律顾问|花大力气下真功夫!中卫市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绩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