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首市《关于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实施方案》的要求,石首市司法局以服务事项的下沉带动相应平台,资源同步下沉,以平台资源的下沉服务事项下沉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现将石首市司法局2022年度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沉,成立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市民之家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以司法所为载体,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个),在村(居)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92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让群众享受家门口便携式的服务,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一)以县级为平台夯实服务基础
(二)以乡镇为平台扩大服务覆盖面
通过完善司法所基层建设,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齐设备,统一标识,实现与县级平台实时连接,实现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资源共享。安排律师定期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指导,为群众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以村(居)为平台实现服务面对面
在村(居)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为一体的平台。持续基层普法宣传工作,由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律师定期开办法治大讲堂,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对重点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法治化建设。
二、强化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建设
施行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15年以石法治(2015)1号制定了关于印发《石首市普遍建立法律服务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方案》,2022年石法办发(2022)3号制定了关于印发《石首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的通知》,在全市14个乡镇,192个村(居)施行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因地制宜,科学统筹
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石首市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全市149家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全力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要求,保障法律顾问市场健康有序。与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通知》,组织律师行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等各项制度,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宣传,积极服务
(三)多元服务,维护稳定
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服务村(居)值班,协助村(居)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制定各类协议、合同,修改村规民约,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的特长,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化解,进行法律援助初审,帮助村(居)工作人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居)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结合“共同缔造”活动,法律从业人员施行了活动下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鉴定人下基层,进乡村,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多种形式为其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诉讼代理、解决矛盾纠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上法制课52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00余场次,解决矛盾纠纷75起,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30余件,鉴定人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0余件、15人次。
(一)普法宣传下基层,法律服务为群众。法律从业人员通过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免费发放普法材料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服务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使群众明白如何依靠法律获得自身权利的保障,并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详细讲解如何正确行使诉求等法律意识,营造出“勤学法律知识、善用法律维权、争做守法公民”的和谐法治氛围,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开通绿色通道,减免服务费用。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农民工及有特殊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及经济困难群众,减收或者免收律师费用、公证费和司法鉴定费,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办得了事情,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服务热线,提供预约和上门服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热线,实行预约服务,预约后不论节假日都随时接待、办理法律服务事务;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收监在押人员上门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费时、少开支。
(四)拓展法律服务业务,创新法律服务新领域。不断拓展教育、就业、就医、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常态化有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
(五)强化法律服务信息化,让群众少跑腿。加强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运用,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实现业务在线预约、受理、办理一站式办结。强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