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敦化市实现了律师进村(社区)工作全覆盖,各律师分别与20个乡镇(街)、303个村、19个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发挥村、社区322个工作室作用
在敦化市303个村,19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拔责任心强、有一定法律知识水平的村干部、居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担任工作室负责人。同时,每个乡镇街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每个法律顾问负责对口乡镇街的各村、各社区的涉法事务,最大程度上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村、社区工作室在工作站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脱贫攻坚、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农民工问题、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建立3个公开透明的平台
开通6512348和6612348两部法律服务热线,服务热线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和法律服务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热线平台接待员对每一件群众来电均要做登记记录,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
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人居环境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截至目前,村法律顾问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20余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各镇街司法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苏司通[2015]98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现就全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
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海州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3、统一标准,规范运行。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标准、工作规范和评价机制,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运行。4、城乡统筹,全面实施。针对城市、农村实际情况,加强资源统筹,合理配置力量,全面组织实施,切实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2、规范运行机制。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和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内部管理运作规范高效。
3、搭建网络平台。充分发挥“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法律服务的基础保障作用,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12348”平台的顺利衔接,为居民群众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4、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普法职能,促进居民群众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教育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5、促进基层自治。发挥法律顾问在村(社区)事务管理工作中法律保障功能,引导村居干部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居民群众的新格局,引导村(社区)居民群众依法自治,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社区和谐稳定。
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委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接受居民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接受村(居)委会或居民群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意见
1、遴选法律顾问人选。我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可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区司法局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方案。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在法律服务机构自荐的基础上,对担任备选顾问人员进行遴选。对法律问题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案件易发多发的村(社区),法律服务机构要优先指派大局意识较强、法律业务素质较高、善于做居民群众工作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此前已经聘请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可以续聘,也可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推荐名单另行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
2、公开备选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区司法局在合适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诚信操守等情况,以便双方互相了解。
3、村(社区)和法律服务机构双向选择。实行区司法局推荐,镇街司法所具体协调,村(社区)与法律服务机构双向选择的模式。通过双向选择,由区司法局、村(社区)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三方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费用支付等,确保服务质效。
4、统筹解决人选配置。当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无法双向选择时,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定,各方再签聘用合同。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但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二)合理配置资源。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完善法律服务对口支援、法律志愿服务制度。城区的法律服务资源要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欠缺的城郊和农村倾斜。鼓励市区律师事务所安排一定比例律师到法律服务资源偏少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培育法律志愿服务组织。
(四)强化工作评估。每年由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居)委会和居民群众意见、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实施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民政办负责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形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二要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纳入社区公益创投和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要加强评估检查。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考核内容。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民政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东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盘活资源,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示范先行,优化功能,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信息革新,丰富内容,确保工作覆盖广泛
加大监管,落实责任,确保运行规范有序。
加强培训交流,每年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并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将培训情况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逐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不定时开展群众对法律顾问的满意度调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法律顾问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实行补助差异化发放,切实推行法律顾问补助与考核挂钩机制,形成“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实效”的考核工作链,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真正惠及群众。
**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二)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三)健全制度,督导到位
二、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有力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资源较少,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高法律行业从业者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海报和宣传单等途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一年以来,xxx司法局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和区、市、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持续深化便民服务,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为xxx的法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也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自“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xxx司法局按区、市要求,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建成xxx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市区6家律师事务所和12家法律服务所中从优选95名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分别与176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担任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了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专长、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实现了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努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因地制宜,科学统筹。xxx司法局按照区、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具体要求,根据句容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律师,确保法律服务资源平衡分布,保证偏远村、移民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责任目标,要求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并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等各项制度,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多元服务,维护稳定。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服务村居值班,协助村居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制定各类协议、合同,修改村规民约,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的特长,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化解,进行法律援助初审,帮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促进村“两委”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句容法治化建设进程。
2017年以来,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732场,受众人数18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3900余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63次(疫情期间,上门调解3次);代书法律文书632份,审查合同76份,修改村规民约14份;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5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册,其中开展《民法典》讲座26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例》15场,在全市各村(社区)掀起了浓烈法典学习热,全面提高全市群众的法律素质。
一是值班经费发放不及时,影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律师深入到各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因经费保障不够理想,律师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该项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个别律师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后,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信息等上报不及时,导致上报和统计工作迟滞延后,影响xxx整体形象。三是部分律师到村居工作不扎实。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方法,“蜻蜓点水”式的到驻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成效不明显。
(一)加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
(二)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律师积极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各乡镇司法所严格法律顾问考勤,积极与村(社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开展活动不流于形式,对重大事项做好跟踪回访,保证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