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镇位于宁德市区南郊,背山面海,东与东侨开发区、漳湾镇相连,西与罗源县及金涵乡交界,南与飞鸾镇相依,北紧连市区,是宁德市区的南大门。镇域总面积35.4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辖区常住人口约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5031人。近年来,城南镇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治宣传等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城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功能设定
城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司法所,其主要职能是:1.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2.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3.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4.积极为辖区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5.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二、城南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情况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进行法律援助的力度。而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推进法治蕉城建设,解决群众现实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城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切实履行为民服务职能,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为民所知、为民所用。
(一)积极筹建法律服务工作平台
一是蕉城区司法局领导和城南镇领导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调整一间办公室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办公用房,并在办公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区司法局投资大量资金对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整合和装修,现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初步完成建设。三是在原有司法所的基础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提质升级,着力打造更加规范、便民、高效的综合性、一站式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综合性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3+X工作模式,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援助、代拟法律文书援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多项工作。
(二)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一是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以自聘和选派的方式从晨信律师事务所等五家律师事务所中选派专业律师作为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各村居的法律文书的审查、法律事务的代理,提出可行的法律建议和意见等。二是多形式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一站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平台中,设立了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法律业务,并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各村居建立了司法工作室和法律顾问工作站,为来访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同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困难弱势群体享受到均等及时的法律服务。三是建立矛盾纠纷综合协调化解机制。将镇调委会与村(居)调解组织进行有效衔接,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年终综治考评范围。四是抓好人员培训。镇调委会每半年组织一次村居调委会成员培训工作,通过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组织理论考核、会议汇报等方式,提高了村居调委会人员办理包括婚姻家庭、房屋买卖、遗产继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等方面的业务素质。
(三)加大公共法律体系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法律进村居”活动,深入村居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二是结合日常村居举办的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如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忠诚保平安,利剑除黑恶”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向辖区群众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及“12348”微服务。三是在工作站中设置“法治蕉城”公众号二维码,方便群众扫码了解法治信息。同时,向来访的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手册等法律服务宣传材料,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面,提升了法律服务工作知晓率。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不同步,资源整合效果不明显。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较慢资源匮乏,服务平台和功能还有待进一步拓展,绝大部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还存在职能单一、群众知晓度不高、使用率偏低等问题。
二是宣传不到位,服务和供给有效性不足。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导致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识不到位,获得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渠道不畅,存在供给成本高、供给产品不丰富、供给的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少部分有法律意识的群众会找律师寻求法律服务,相当一部分群众习惯于求助于信访、公安等部门,因此,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就大打折扣,服务与需求对接错位,导致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能充分、有效被利用。
四是经费保障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了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的特性,目的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虽然,我镇目前各村都建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没有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没能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热情不高,后续服务不到位。
四、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加强经费保障。建议区财政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动态调整。区综治办将其纳入全区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2.拓宽渠道引进专业人才。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编制,配齐配强专职乡镇公共法律工作人员,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建立一支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加大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3.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宣传。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将服务与需求对接,提高公共法律资源有效利用率。
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明确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服务内容、区域划分、岗位设置、设施配备、人员配置等。制定平台工作考核制度,确保运转顺畅、服务高效。统一印制平台工作簿,规范日常工作;建立考核实施细则,确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