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及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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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央视《新闻1+1》.我国农村留守人员逾1.3亿中秋节难团圆[EB/OL].,2011-09-13.

[4]中国文化部.近几年我国文化投入情况及对策建议[EB/OL].,2011-08-23.

[5]中国文化部.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EB/OL].,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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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增减挂钩问题建议

1增减挂钩的内涵

根据2008年6月27日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根据其定义,我认为其核心内涵就是在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有序规划与整理,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产业升级、维护农民权益,提升其生活质量,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促进城市发展。

2增减挂钩应有的作用

增减挂钩是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方式的一种探索,根据其内涵,如果运转良好,我认为它将会在以下两大方面起到很大作用。

2.1农村建设方面:①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可以为建设用地的合理规划与村落整治创造条件,改变过去居民点“散、大、乱、差”的局面,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同时,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改善农民居住环境。②增加耕地有效面积,促进农地高效利用。通过整理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可以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同时,可以为开展农田整治创造契机,促进建设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质量农田,也可促进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促进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③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发展。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尤其是居民点整理,可以在条件成熟时,在工业园区或临近城镇区建设安置社区,从而引导农户向工业园区、城镇集中,为其向非农领域就业,适应城镇生活提供条件。

2.2城市建设方面:通过合理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可以为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结余”出建设用地指标,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但在现实中,我们却可以发现,这一本应为农村农民带去实在的收益、促进城乡统筹的政策,却出现了诸多问题,成为了政府新一轮圈地运动的工具。

3增减挂钩实施环节及其对应问题

我将从增减挂钩的实施程序入手,讲述其实施中的各个环节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并分析这些常见问题背后所反映的问题实质。

3.1准备环节:①全面调查。即开展属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调查(包括自然、社会、生态、人文、经济各方面),分析其现状及整理的潜力和可行性。但现实中,不调查,或者草率粗略调查的问题普遍存在,对于居民点整理是否可行,整理的土地是否有利于复垦,是否有利于保持生态,是否有相应的经济技术基础等等缺乏细致的分析。②科学规划。即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镇村规划,严格按照挂钩周转指标(包括指标的规模、范围、运行及监控等),科学确定增减挂钩项目区。③统筹地块。即依据各种规划,按照新建与拆旧挂钩原则,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区内拆旧地块与新建地块。

3.2执行环节:我将执行环节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农村建设,主要为拆旧建新与整理地块的复垦。二是城市建设,即在获得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后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①拆旧建新。即对规划好的需要整理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并建设新的社区,以安置因整理而失去宅基地及房屋的农户。现实中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拆迁资金筹集模式不完善、补偿不完善、强行拆迁安置、新建社区不佳。对此,我认为它既反映了农村建设用地现状不佳、资金筹集模式不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及补偿理论存在缺陷这些客观问题,也更反映出政府责任战略意识缺失、政绩观的扭曲和政策法规约束激励性不强。②复垦。即将整理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但现实中不复垦或占优补劣的现象却较多,使得耕地数量与质量都面临下降威胁。对此,我认为它同样反映出政策法规约束激励性不强、政府责任战略意识缺失和政绩观的扭曲的实质问题。

城市建设:即在获得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后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但现实中强行征地、安置补偿不完善、新建地块布局不当的问题却较多。

3.3监管环节:包括项目区的审批、对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管、检查验收等。但现实中审批不严、监管不力、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却较多。它反映的实质问题是增减挂钩政策监管机制不完善、政策法规约束激励性不强以及政府责任战略意识缺失。

4增减挂钩问题延伸

4.2主体观念滞后,即漠视法治。官本位观念影响较大,浮躁短视,缺乏创新,只见眼前、自身利益而忽视长远、他人乃至自然、后代利益。

5简单建议

5.1短期:以强化监督,力求合理科学的实施增减挂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政府主导,明确责任主体协同推进。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由国土、发展改革、城镇规划、建设、财政、农业、民政、环保、水利、劳动等部门协同开展工作,规范操作。②对农村建设用地现状进行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农村建设用地现状、潜力及其存在的问题,为编织计划及项目实施提供依据。③合理筹措运用资金。使资金尽量能合理、封闭运行。④宣传指导,保障农民权益。⑤严格执行占补平衡。

参考文献

1马红敏等.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加强保障――对辽宁省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认识[J].中国土地,2010(10)

【关键词】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培养;途径;探析

一、培养被征地农民法律思维和意识的必要性

二、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三、培养和提升被征地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和霖华.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改进对策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3.

[2]邹爱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权与社会保障权[J].政法论坛,2009.03.100-109.

[3]石中光,刘勤.现状与因应:怀化少数民族农村法律普及现状及对策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06.12.57-60.

论文关键词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

一、引言

近年来,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初步形成。然而,公民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与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准仍有相当差距,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法制化建设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切实提高这部分居民法律意识对于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培养居民法治观念和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是建立法治社会的核心,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关键,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

二、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的界定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城乡结合部居民由农村农民和城市市民组成。关于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尚无权威的界定,笔者认为,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是指城乡结合部居民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农民是农村社会法治化的主导力量,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村法治化进程重要的精神因素。由于深受传统的法律文化的影响,以及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现状的冲击,农民的法律意识较之于城市居民法律意识偏低。尤其是处于城市规划区域与乡村交界的地方,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融合,社会治安混乱,法律意识较差等等,一般被认为管理难度大,所以切实提高这部分居民法律意识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显著意义。

三、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现状及问题

(一)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样态也逐渐凸显,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不断的提高,但是在面临问题时候,“厌讼”思想还是明显的表露出来了。一方面政府在努力推动普法使之被动接受,另一方面居民的自主学习意识较差,法律没有成为他们心中的信仰,畏法,对法律有较大的心理距离;而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略高,所以在这个融合地带居民的法律意识没有同步。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为代表的城乡结合部,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和乡村融合的部分,其中城市居民法律意识稍强,农村居民法律意识较弱。二者的融合使得这一主体的法律意识呈现出特殊性,可将其视为山西省城乡结合部的一个缩影。此课题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方式完成,发放3000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860份,男性比例在56%,女性比例占到44%。

(二)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问题

调查走访中非常容易发现农民与居民法律意识的差异,但是也有共性,比如这些居民不知道具体法律的调整范围,不熟悉一般的诉讼程序,主观上对法律的排斥,对法律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和曲解,弱化了法律意识,具体列举如下:

3.城乡结合部地区领导队伍法律信仰偏低。法律信任出现危机,基层居民对法律不感兴趣,尤其是对执法、司法过程持怀疑态度。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农村社会中长期存在。执法、司法人员的腐败现象,使得很多执法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严重损害了法律在农民心中的公正威严形象。农民对法律的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更罔论信仰③。目前法律在我国基层百姓心中的地位并不崇高,在居民眼中,政府要比法院更为方便快捷,习惯了依赖政府,却不知道去监督和制约权力,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在调查走访中,我们非常容易发现接受问卷调查的居民对法律兴趣不浓,同时他们也直接地和我们聊起来他们眼中的法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农村社会中长期存在,所以对执法、司法过程持怀疑态度。司法腐败现象猖獗,使得很多执法问题得不到解决,公正威严形象在这些居民心中只是个美丽的中国梦。当地领导法律素质偏低,许多干部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遇到问题也没有运用法律解决的意识,以权压民,此情况也是基层法制建设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提高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加强城乡结合部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的繁荣,居民的法律主体意识也会增强,而提高居民法律意识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作为前提,所以提升文化教育具有关键意义。加强对农村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只有农民法律文化素质提高,促进良好的法律氛围的形成,农民才能更好理解法律、主动利用法律、充分相信法律。而对于文化基础稍好的城市居民我们要拓宽教育模式,尝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此次调研机会,我们联系了太原市几家书店开展义务捐书活动,为上兰村捐赠1300多套法律书籍和百余份法制类报纸期刊,送达居民手中,让他们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当初步具有了法律意识后,居民的法律主体意识也会增强,积极主动参加社会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身法律权利,每位公民都以主人翁心态自居,那么这个社会氛围会更加生气活力。尖草坪区政府以上兰村为基点,定期开展法律学习交流活动,培养居民法律学习热情,有的居民被周边人称赞为“法律达人”,相信将这种活动接续开展,城乡结合部法治文化的建设会上一个新台阶。

(二)大力开展基层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领导法律素养

当今社会,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农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村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冲突与挑战影响着新农村的和谐建设。近年来关于农村生活的新闻报导中仍然存在有不和谐因素,本文从和谐社会背景下分析探讨了农村治安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当前的法律规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农村治安;法律规制;和谐社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惠农政策的大力推行,村民的经济收入提高了,生活质量也在不断上升中,广大农村大都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农村社会治安局面已基本稳定。但是在一些农村,村民的生活中仍然存在有不和谐因素,例如村民家中电动车、家畜被盗,村民之间的纠纷事件等时有发生。这些不安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的和谐发展。

一、当前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治安问题

(一)群体性的刑事案件数量增多

在当今的农村治安环境中,群体性的刑事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例如团伙盗窃、聚众斗殴、聚众赌博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着农村环境的安定有序。这也影响这农村青年、幼儿的教育,很多农村青年受不良文化的影响走上了非法犯罪的道路。

(二)农村治安管理力量薄弱,缺乏完善的防卫体系

在多数农村建设中,治安管理力量薄弱,也没有科学的防卫体系,而且受地理环境、人文历史发展、家族势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农村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而且,农村生活环境复杂,自身缺乏治安储备,农村的治安人员缺乏,这都是农村治安环境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农村的家庭暴力事件较多

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很多农村家庭“法盲”仍占绝大多数,再加上农村固有的“重男轻女”“男人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影响,农村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这严重危害着农村的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较多,使得农村治安管理问题凸显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导致农村的年轻劳动力减少,使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数量增加,他们不管是从体力还是从生活知识等各方面能力较低,这使得农村的防卫体系较为薄弱,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趁,顶风作案,威胁着弱势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农村里所发安生的不法分子侵害村民财产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不法分子利用村民知识水平较低,存在有封建迷信的思想

这一特点进行违法活动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村名学习科学知识的机会越来越多,但是仍然会有人对迷信思想、封建活动深信不疑。很多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村民的这一思想特点,打着封建迷信活动的旗号,进行不法活动。

二、农村治安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已经在一些乡镇、村庄开展,但是大部分村民仍然是法盲,在复杂多变的生活环境下,他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遇到的问题,而是会选用更加直接的暴力手段等解决问题。而且,由于很多村民之间存在有血缘关系,家族的影响根深蒂固,使得很多人在遇到问题时首先会考虑运用家族的力量解决矛盾。这也为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设置了障碍。而且,农村的文化发展落后,村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很多人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村名仍然是文盲、半文盲,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难度。村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政府部门对法律规制的宣传不到位,加剧了农村治安环境治理的难度。

(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政府对农村建设投入、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城乡贫富差距拉大,使得农村的多数劳动力都去城市打工,村庄中多数都是老人、儿童,这使得农村的治安管理更加困难。还有的村农,政府对其建设投入较少,农村的基础设施、治安设施投入较少,例如当遇到突发问题时,村民无法利用身边的器械正当防卫,无法及时报警灯。归根结底还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落后的原因。

(三)农村的基层工作不到位

农村的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力量不足,民警数量较少,使得很多时候民警有心无力,还有的农村,乡、镇基层组织对治安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也没有对违法乱纪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使得农村的社会治安环境越来越复杂。

(四)政府对农村的法律规制、政策执行的重视程度不够

相对于城市,国家对于农村的法治建设、政策执行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体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治安力量建设投入较少,农村的治安管理人员、治安设施投入较少,使得农村的治安管理工作无法推进;国家对于农村治安法律规制的建设、执行工作中存在漏洞,没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制,使得对农村违法乱纪现象的治理无法可依,治理力度较弱;国家对于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的推行不够周全,监督力度不够,很多违法乱纪现象的治理程度不够,但是又缺乏相应的监督手段,使得农村治安管理尤其困难。

(五)村民自身的原因

村民文化水平低,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得他们违法却不自知。村民在思想方面仍然存在有封建迷信的思想,使得法律的普及难上加难。作为弱势群体,村民对违法行为的抵御能力本身就存在缺陷,在面对违法乱纪行为时无法正确认识,更无从谈起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使得很多不法分子屡屡得逞,更加猖獗。

三、如何改善农村治安环境的现状

(二)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惩治力度

为了实现法律法规的实质效果,国家应对特定的违法乱纪行为设置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条文,并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橙汁力度,对违法分子进行严惩,当其重新进入社会时,才能有有效降低其再次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率,促进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解决,改善农村治安环境。与此同时,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首先要认识到打击农村治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酿成的严重后果,并及时进行各个部门的统一协调,集中力量对这些犯罪人员进行惩治,将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扼杀。另外,执法部门可以通过采取“举轻以明重”的做法,通过对违法乱纪人员的严惩起到警戒广大村民的作用,在实现对不法分子的惩处的同时,提高村民对法律规制的重视程度,从而促进农村法制的建设,在广大农村营造出良好的司法环境,保障农村社会秩序,维护农民日常生活的稳定性。

(三)加强农村治安体系的构建,加大农村治安力量建设

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农村处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基层,农村的治安管理力量相对城市较为薄弱,因此,农村中治安问题的发生也较多。为了能够构建出完善的农村治安管理体系,首先必须要加大对治安力量配置的投入。例如,可以通过进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编外人员招聘等多种人员投入措施,增加农村基层民警和巡逻人员的数量,保障农村日常治安环境的稳定性。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大对农村基层民警和巡逻人员的教育及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农村治安的现状,并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储备量,以及必要的治安问题防治措施,增强其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提高他们与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的能力。另外,也要加强对他们处理纠纷等能力进行锻炼,当突发事件等农村治安问题发生时,他们能够合理有效地解决村民之间的纠纷,以避免更加严重情况的发生,维护好农村治安的有序性,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平稳进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发展。

(四)加强对农村的法律规制的宣传教育

对农民进行长期的全面的宣传教育是实现农村法律规制的重要方式,因此,针对村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政府应当在广大农村地区加大对法律规制的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法律知识宣传海报、举行法律知识小讲座等多种宣传方式,可以普遍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同时,也可以在广大农村进行应对紧急情况的演练,加强农村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防御能力,让村民们明白在面对违法行为时如何有效使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自己的损失,打击不法犯罪分子和违法行为,并利用法律精神规范自身的行为方式,有效实现法律规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加快促进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五)推动法律规制的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具体情况,规范法律法规的应用程序,并构建出合理完善的法律运行和监督机制,以实现对法律规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良好的监督,对于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来说是极其有必要的。在农村治安管理的问题上,如何更好的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如何更好的使法律规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将法律运行的情况真实有效的反映出来,如何协调法律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都需要进行完备和规范性的规划。在推动法律规制的规范运行和健全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应当从基层农村的治安环境中积极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着手于具有针对性的农村治安问题,从法律运用程序的薄弱环节进行精准切入,并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发挥出法律规制在改善农村治安环境的重要作用。通过对法律法规运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农村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加强农村治安管理,从而使得农村治安情况得到好转。

四、结语

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如何更好地解决农村治安问题关系着农民生活质量的高低。诚然,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但是我们也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及时应对随时突发的问题,争取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黄晓玲.善治理论视角下农村治安管理社会化研究[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5.

[2]李凌风.我国社会治安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法治与社会,2015.

THE END
1.法治意识不足及原因我想啊,我们这种法治意识不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法律了解太少了。咱们平常哪有专门去学习法律知识啊,法律条文又那么多,那么复杂。” 老张说:“对,还有法治意识培养的氛围。你看那些法治宣传,很多时候就是贴个海报,没多少人会认真去看。我们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生活,遇到事儿了才发现自己的法治意识这么薄弱。https://wenku.baidu.com/view/1dbf36400142a8956bec0975f46527d3250ca61d.html
2.让法治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二是优化法治教育课程设计。根据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习特点,结合规则意识培养、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观念树立等内容,系统设计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系统连贯的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阶段以生活中的规则为主,初中阶段侧重法律意识启蒙,高中阶段关注法律制度和责任承担。同时,学校应深度挖掘地方资源,利用司法案例、法治文化和实践场http://www.jyb.cn/rmtzgjyb/202412/t20241213_2111282695.html
3.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汇总十篇”然而大多医学高职院校学生所接触的法律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一小部分,且如果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教师只能浅尝辄止地介绍一些法律基础知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模式等内容,讲解的范围和深度可想而知,学生基本上学不到系统的法律知识,至于每一部法律的精髓或主要内容就更不得而知了。https://dqgcyy.xueshu.com.cn/haowen/21405.html
4.新时代乡村治理中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路径探微(一)法律意识薄弱,法治认知不清 根据刘金海2015年对全国范围内269个行政村3675位村民的调查研究来看,目前在中国大部分的农村中,很多村民抱有官员权力高于法律之上的错误认识(其中有34.9%的村民认为权力大于法律的现象着实存在,而有31.3%的村民则认为权力大于法律的情况可能存在或者差不多存在),另外在金钱与法律的关系上http://www.jcyxx.com/jcyxxnr/6148.jhtml
5.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一)社区治理过程中法治观念薄弱 随着人民的综合文化素养稳步提高,利用法律武器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逐步为广大人民所接受,这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在传统的乡村社会里,在人们老旧的思维观念中还一直保留着“无讼”的陈旧思想。这使得人们在遇到社会问题时,不愿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甚至觉得http://xxbzz.xxbcm.com/xxbzz/20221210/html/content_20221210145001.htm
6.浅谈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二)法律意识薄弱造成观念障碍 在一些发达国家,执行并不存在问题。据美国的专家介绍,在美国,绝大多数判决都很顺利地获得服从和执行,原因是美国是一个法制传统十分强有力的国家,一般民众和企业都以尊重法院为光荣的事情和应尽的义务。在这种观念下,没有任何一个公民对抗法院的判决和执行。由于我国民事案件执行工作起步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1/08/id/461631.shtml
7.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江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向梦而动,逐梦前行,郭家沱交出优异答卷。现将2023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http://www.cqjb.gov.cn/jz/gjtjdbsc_71947/zwgk_73813/fzzfjsndbg/202403/t20240314_13037704.html
8.浅谈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法制教育基础薄弱,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整体提高 现阶段,我国的教育事业得到飞速发展,但是法治教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法治教育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涵盖面较窄、内容陈旧、实用性不强等,虽然在整体教育中公民拥有了学历、专业知识,但是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与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要求的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https://www.fx361.com/page/2020/0716/6873652.shtml
9.浅谈加强法治中国建设(全文)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是农村法治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只有深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坚持把法律交给人民,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才能变成生动的法治实践。尤其对于农村,点多、线长、面广,农村群众必须通过加强普法教育,才能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其根本在于进行教育人。人民是国家的主体,https://www.99xueshu.com/w/r120vjykwfwb.html
10.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也是公民、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不高。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考应付,https://www.360wenmi.com/f/file8bga0q5z.html
11.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法官以案例说法,从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类型、危害性以及如何预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通过互动提问等方式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学们表示,通过参与此次模拟法庭活动,将更加敬畏法律、恪守底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https://szb.ptxw.com/h5/html5/2023-11/15/content_141589_16750573.htm
12.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意识丨我县多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根基在民众。为进一步夯实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和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近日,我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 “宣讲团”进小区 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县组成以律师为主体的《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全县各小区https://m.kangyanghongya.com/news_details.html?id=49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