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国家重大特殊需求培养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改革探索与实践
贾宇
2013年10月27日,中央政法委在西北召开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双千计划”是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指导性文件,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对法学教育性质的重新定位,必将对中国法律教育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也将对政法队伍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发挥学者专长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贡献绵薄之力
郭锋
助力人才培养共筑智库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展“双千计划”工作情况汇报
林嘉
作为我国第一批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兼职、挂职等交流合作的高等法学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我院“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法学院学科优势与理论平台,加强人才储备,规范互聘管理,优化履职环境,丰富合作内涵,孵化交流成果,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与国家法治建设智库培育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面,我简要汇报我院开展“双千计划”工作的基本情况:
积极参与法律人才培养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
顾德镳
王秦龙
非常荣幸与各位一起交流。我1982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在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现在区检察院分管反贪、渎检和预防工作。我有近20年为公安、检察侦查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法学院校讲授职务犯罪侦查课的经历,入选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一级人才库,曾参加高检院组织的《职务犯罪侦查》教材编写,被评为陕西省检察业务专家。
充分发挥司法实务优势致力锻造卓越法律人才
祝昌霖
积极探索执法实践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
白庆羽
我是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的一名法制民警,2012年通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被吉林警察学院聘为兼职教师,有幸走入大学课堂为预备警官上课。参与法律专业课程教学的经历,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基层执法业务骨干参与法律专业教学和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基层执法实践,是一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径。借次机会,把我的经历和体会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简要汇报。
弘扬法治理念传授实务技能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贡献力量
王琼
多年来,上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与法律院校合作,探索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法律院校人员互聘制度,努力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2005年起我接受指派,先后担任了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的兼职教授,承担了部分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培养指导等任务。在兼职教学活动中,自己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心传授司法行政管理实务技能,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贡献应有的力量。8年间,我先后讲授了司法行政学、中外司法制度、行政法学等课程,开设了法学系列讲座20余次;并指导70多名法学硕士研究生撰写和修改毕业论文。
我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三点体会
汤维建
2009年6月5日,我作为第二批法学专家之一,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挂职以来,在许多方面都颇有感触,这里仅就其要者谈三点体会:
投身司法实践夯实教学科研
陈京春
我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师,现在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任副检察长。自博士毕业在西北政法大学任教以来,响应组织的号召,我先后两次赴法院和检察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锻炼。担任过法官助理,现又在检察院走上领导岗位。前后两次在实务部门的锻炼经历,深化了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解,贴近了人民群众和一线的司法工作人员,转变了自己研究问题的视角和思路,受益良多。
服务行业实现三赢
罗旭
我是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执行系主任,教授职称,2012年2月—2013年2月,我在学生处处长任上被省司法厅派遣到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戒毒)所挂职任副所长,分管教育矫治工作。
积极参与实践锻炼促进教学科研与公安实战紧密结合
冒蓓蓓
我是江苏警官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法律教学。近年来,学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确立了“教、学、战、研”相结合的公安专业教师培养模式,提出了“教学贴近实战、科研引领实战、成果服务实战”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公安机关参加实践锻炼。2012年,我被安排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派出所锻炼。通过锻炼学习,我对基层警务活动和法律运用有了新的深刻认识,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极大地促进了教学科研工作,个人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奉献精神都有了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