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坚持抓住“人”这一关键要素,持续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构建机制上做工作,在优化管理上想办法,让“第一资源”成为推进法治央行建设的“源动力”。
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制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做好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开展“法治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从四方面细化法治干部队伍建设举措。压实盟市分行工作责任,推动解决基层法律人员不足问题,持续加大法律专业人员招录和配备力度,确保法制审核人员规模与执法人员规模相适应。下大力气提升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开展法制审核人员线上业务轮训“全覆盖”活动,并举办金融法治现场培训班。对全区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或视频等各类培训,通过盟市分行承担交叉执法检查“以干带训”,增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共建自治区金融法治研究教育基地,构建行校深度融合、合作共促的法治研究和人才培养机制。
创新机制,激发公职律师干事创业活力。修订《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实施细则》,构建公职律师跨层级跨区域调配使用工作机制,健全公职律师鼓励激励机制,根据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承担法治培训等工作情况评选全区优秀公职律师。灵活运用公职律师资源,补齐部分基层行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短板。组织全区公职律师按时完成自治区律协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公职律师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全区现有15名公职律师,司法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请公职律师资格,不断扩充公职律师队伍。
强化管理,用好用活外聘法律顾问资源。用制度统一全区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外聘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和考核。完善外聘法律顾问驻场工作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四人双审”工作方式,全年审核各类合同等法律文书120余件。发挥好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在涉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事项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维护人民银行合法权益。发挥“央行法律服务站”普法功能,邀请外聘法律顾问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开展“专题讲座+现场咨询”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畅通法律咨询渠道,做人民银行职工身边的“律师朋友”,驻场律师全年答复干部职工法律咨询24件,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