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对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们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漠。在实务操作中,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接待当事人进行咨询或案件代理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还处于一种较为淡漠的情况,例如违章建筑、交通事故、邻里之间的相邻权以及家庭成员之间遗产继承、离婚、抚养权等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老百姓对于法律了解的不足,实践中“信访不信诉”等问题多发,群众不懂法、不用法,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民营企业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民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不规范、劳动合同纠纷、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等众多问题,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对哈密市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部分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律素养较低,严格遵守法律的意识较淡薄。
近年来随着多部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给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颁布,使得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在实务操作中不仅需要更新理论知识,还需要将新的理论转化应用于实务操作过程当中,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需要在法律、行政法规更新后及时进行理论学习,把握行政裁量的合理尺度。
一要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近年来,国家上下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以身边实事为例,在哈密市司法局的积极组织下,我所在的新疆君始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参与了“法律进企业”、“万所连万会”等工作,我单位作为花园乡、天山乡及部分社区的法律顾问,积极承担作为我们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民主和法治建设推进工作的成果已经显现,但同样也不能否认的是,全民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在普法宣传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群众对于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还很薄弱,不懂不会运用法律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权利。在全民整体法治素质仍然较差,全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的情况下,进行民主法治建设必然会遇到极大的阻力,因此,建议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要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当前民商合一的法治体系下,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是比较宽松的,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对企业自身和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民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积极与企业、行业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也可以通过自行聘请法律顾问等多种形式在企业内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企业负责人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合法融资及企业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守住合法经营的底线,共同维护哈密市营商环境的稳定。
三要进一步提高法律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基本标志就是有法可依和司法公正,严格、严肃、公正地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众所周知,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丧失司法公正,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作为法治现代化建设前锋的职业法学家集团,其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带动全社会走上法治道路的关键因素。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仍然会发现,部分司法从业工作人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中国的建设,必然是多个行业合力推进的工作。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司法实践工作中积极践行“十一个坚持”,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司法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踏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始终保持本心,守好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底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一份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