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这个词,在我国是有一种比较特定的含义。不过如果从宽泛的角度,将它理解为关于社会治理的思想、理论的统称,那么这个词又是中性的、具有普适性的。按照这种理解,不仅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之争,法治、人治之争属于意识形态,今年英国的脱欧、留欧问题属于意识形态,前几年美国的全民医保政策之争也属于意识形态。所以,既不要视意识形态为禁区,谈之色变,也不必戴着有色眼睛来看待它,视之为怪物。完全可以把它视为一个社会问题而非纯粹的政治问题来展开讨论。
习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极端重要的工作。这一论断当然是非常英明的。“两个凡是”之否定、市场经济、依法治国,这些关键词决定了我国的发展道路,它们都属于意识形态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要打好主动战、掌握主动权、增强说服力,当然也就是非常正确的。
问题是,在意识形态工作上,怎样才能打好主动战、掌握主动权、增强说服力?
前不久,本人偶然听到一位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部门官员为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作报告,主题就是要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增强说服力。这位官员说,外国敌对势力妄图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不断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而很多人则丧失了警觉性,常常被很多表面现象所蒙蔽。接着他举例说,前几年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来华上任时坐经济舱,没有秘书、警卫相陪,自己背着鼓鼓囊囊的双肩包,很多中国人被他这种低调的做法所打动,甚至进而得出美国的制度比中国优越的结论,其实,“这是骆家辉作秀给中国人看的,骆家辉也有见不得人的一面,据不公开的信息报道,骆家辉拿公款泡过妞,还用公款带家人在中国到处旅游。很多中国人不知道他的这些丑事,以至天真的误认为美国样样都好。”
在这位宣传部门官员看来,他的报告以及所举的例子是很有说服力的:你看,很多中国人被美国官员骆家辉低调上任的表面现象蒙蔽了,殊不知骆家辉背地里照样公款泡妞,干偷鸡摸狗的勾当,所以,美国的制度并不比中国优越!
如果这位官员讲的骆家辉私下里公款泡妞是事实,那么这位官员的逻辑是成立的,他的报告就是有说服力的。问题是,他讲的骆家辉泡妞是事实吗?
对于一个没有学过法律、对美国法律制度没有了解的中国人而言,可能还难以回答上述问题,但是对于一个有法治思维、对美国法律制度稍有了解的中国人而言,可以很肯定的作出判断:那不可能是事实。
这就需要一点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了。在美国,公权力受到严格的制衡和监督,行政权力、政府官员更是要受到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新闻媒体无所不在的严格监督,哪怕贵为总统,也不例外。尼克松总统因为“水门事件”被媒体揭发,只好下台。克林顿总统和莱温斯基的那点臭事被媒体曝光,从而遭遇弹劾,差点下台。2013年5月16日,奥巴马总统与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在白宫举行联合记者会,恰逢下雨,奥巴马让身边的海军陆战队士兵为他和宾客打伞,此举遭到强烈批评,奥巴马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违规,并向海军陆战队道歉。
在一个连总统都不得不要乖乖的接受各种各样的严密监督的制度体系中,骆家辉一个驻华大使,胆敢去公款泡妞吗?他如果真的公款泡妞,能够无事一身轻吗?凭常识就可以做出判断,绝对不可能。
在依法治国已经作为基本治国方略写进宪法的当下中国,法治就是一种基本的意识形态。所以中央反复强调,党政领导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分析处理各种问题。因此,在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时,法治思维、法律知识也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否则不仅不能掌握主动权、增强说服力,效果甚至可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