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中有形形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央视《今日说法》观后感700字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暑假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在12点38分按时打开了电视。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看节目。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责任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3万=减刑,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一、造成职高学生写作恐惧症的原因:
(一)语文基础不扎实。在语文教学中,不少学生在上课精力不集中,不能静下心来细读课文,作文无法用完整的句子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只会机械地做一些抄写作业,少数学生甚至还不具备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三)厌学严重,没有兴趣。目前选拔人才的途径还是考试,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子,因此,学生的活动空间被限制在“二室一厅”(教室、寝室、餐厅),学生的人身自由被牢牢地绑定在桌椅上,乏味的学习导致他们的写作也就失去了源泉。也因这样的学习与苦役无异,难免使他们彷徨、无望、消极直至厌学。
(四)漠视生活,思考习惯差。作文源于生活,源于观察,源于体验。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对身边的人和事缺乏应有关心,即使对重大社会事件,也仅仅停留在的层面,不去思考现象背后的原因。
二、提高职高学生作文水平的对策:
对策一,立足生活,使学生言之有物。
对策二,评价灵活,学会寻找学生的闪光点。
作文评改实际是老师和学生以作文为媒介进行的一种思想交流。老师通过改作文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写作能力;学生以此表达心声、学习写作技巧并感受老师对自己的评价。所以,老师的每一句话对学生都是至关重要的,一句表扬的话也许就会影响他的一生,一句批评的话可能会使他从此失去写作的兴趣。而在平日的教学中,我们老师改作文总是习惯性地挑学生的毛病。职校生的作文本来毛病就多、优点少,如果一味的批评,那每次的作文都可能是“语句不通顺”、“中心不明确”、“字迹潦草”等类似的话,另加一个很低的分数。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写作热情还会存在吗?我们何不“因材施评”,多找学生的闪光点,学会赏识教育呢?
关键词:法制课教学趣味案例学生兴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法治建设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概念、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内容丰富,论断精辟。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法律意识及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实现,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中职学校政治课教师要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可谓责任重大。
一、中职学生现状与特点
中职学生大多未成年,心智发展不成熟,控制力较弱,加之社会诸多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普遍冲动、盲目,学习缺乏动力,法律意识薄弱,旺盛的精力有时难免用之不当,加上血气方刚,极易引发校园暴力冲突。中职学生性发育日趋成熟,对异性充满好奇,也宜受外界不健康内容的诱导和刺激,如行为得不到正确引导,也常演变为性犯罪。中职学生思维的独立性和批评性在显著发展的同时,又呈现出表面性和片面性,易出现逆反心理,思想上易片面偏激,判断力差,不辨善恶,是非混淆,视打架为勇敢,把恃强凌弱看作有本事,视朴素为穷酸,追求名牌,甚至以身试法当好汉。家庭教育的缺失是中职学生形成不良个性的原因之一,有些家长存在“树大自然直”“读书不如赚钱多”错误观念,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笔者从事职业教育和管理30年,深感教育学生学法知法、避免犯罪意义深远,利国、利家、利民,并在教学中就如何激发学生学法兴趣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学生能入耳入身,不再感到法律是一道遥远而美丽的风景,法律就在身边,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效果较好。
二、根据学生特点,导入法律基础知识
四、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五、运用多媒体教学,创造和谐教学环境
运用多媒体教学,形象生动。多媒体技术为教师提供了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课堂教学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它创造了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化的教学信息空间,极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在法律课教学中,可尽量使用PPT等图影方式讲解,或观看青少年法制教育微电影,如《心桥》《省》《冲动之殇》等,学生的感受更直观。同时,教师要善于讲故事,课堂学习情境要多变,使无形的情和有形的景有机结合,法律教学生动活泼。教师和学生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要尊重和接纳学生,以真情对待学生的真诚。
六、走出课堂,在社会实践中感悟法律权威
教师要帮助学生走出课堂,迈入社会,通过旁听法庭审判、参加法律援助、观摩执法过程等活动,增加学生直观接受法律教育的机会。教师可要求学生写出观后感和法律小论文,在课堂上进行评比,这样的法律教学就不再空乏无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