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21号),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进一步增强青川法治文化的辐射面、感染力,现决定开展青川县第一届“木牍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作品能充分反映“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亮点、反映我县“八五”普法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具有时代特征和青川特色,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通过征集评选,推广一批形式多样、富含法治元素、具有青川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充分发挥法治书法、绘画、摄影和微视频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法治青川建设成就,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熏陶,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主办单位
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中共青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中共青川县委政法委、青川县司法局。
五、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县范围广泛征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传媒机构和个人均可积极创作投稿。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强民法典宣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内重要法规。
5.各行业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成果,法治助力新时代幸福青川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参选原则及要求
1.参选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活动主题,有较强艺术感染力。
2.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4.参选作品必须符合征集类型及格式要求。
(三)作品类别及规格
1.法治书法作品类:创作内容包含法治诗词、对联、名言警句、法治金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只限毛笔作品,书体不限,作品最小不小于4尺斗方,最大不超过6尺整纸(草书、篆书、隶书作品中请另附释文)。
2.法治绘画类。创作内容包含法治乡村、法治广场、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普法宣传、守护平安、见义勇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敬老爱幼等。含油画、水彩画、中国画、儿童画、漫画作品等,单幅、多幅不限,最多不超过4幅,作品不小于4尺斗方,最大不超过6尺整纸,其中儿童画、漫画作品规格为8开纸张,统一交软件。
3.法治摄影类。创作内容包含法治乡村、法治广场、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普法宣传、守护平安、见义勇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敬老爱幼等健康向上的题材。风格、拍摄地点、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原则上不超过6张,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图片大小限5M左右,照片总像素在1000万以上,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入选后统一冲洗装框。
4.法治微视频类。作品时长为3分钟、5分钟、8分钟三种类别。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格式统一为MP4。每件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每件法治书法、法治绘画类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正楷字标注自己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每件作品均需填写青川县“木牍杯”法治文化作品投稿登记表(见附件)。凡交来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四)有关说明
主办方对本次评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原创参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评作品拥有复制、展览、出版及宣传权。凡提交作品参选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评选活动的各项规定。
七、活动安排
八、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按法治书法、绘画、摄影和微视频四个类型分设单项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①法治书法类作品分成人类、学生类各设一等奖1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6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励100元。
②法治绘画类作品分成人类、学生类各设一等奖1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6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励100元。
③法治摄影类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6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励100元。
④法治微视频类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5名,各奖励500元。
参选作品每项需达到5件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九、工作要求
附件:青川县“木牍杯”法治文化作品投稿登记表
中共青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