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洪淇*
一、司法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与评价体系
(一)司法文明程度的基本方向
司法文明是对一个国家司法总体状况的基本表征,通过司法文明建设可以有效提升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一个国家的司法状况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体,概括说来可以包括以下五个层次:司法体制、司法制度、司法主体、司法对象、司法文化,这五个层次也是司法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
第一,司法体制是司法权力架构的出发点,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是司法文明建设的前提。本轮司法改革一开始便着眼于司法权力的顶层设计。比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提出了“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试点改革”“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等都是对司法体制方面的改革。
第二,司法制度是司法权力运行的具体落实,建构科学合理的司法程序制度才能使司法文明建设。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司法公开等都是本轮司法改革在司法制度层面的调试。
第三,司法主体:养成一支德才兼备的法律职业队伍。司法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度等制度改革目的都是为了将最优的司法力量投入到办案一线,让司法职业成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法律职业。
第四,司法对象:司法所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具体体现在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效保障。立案登记制、律师权利保障、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完善等等最终都是为了诉讼当事人权利的有效保障。
第五,司法文化是孕育各国司法的土壤,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才能使司法文明最终得以扎根。
因此,司法改革的各方面举措在与司法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是一致的。本轮司法改革是一次整体性的、综合性的改革,涉及司法体制、制度、主体、对象乃至司法文化的各个层面。
(二)司法文明程度的评价体系
司法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确立下来之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为了如何评估司法文明发展进程。根据司法文明的五个基本方向,可以将司法文明程度的评价体系分解成如下指标体系:
表1司法文明指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司法权力
1.1司法权力依法行使
1.2司法权力独立行使
1.3司法权力公正行使
2.当事人诉讼权利
2.1当事人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2.2当事人享有获得辩护、代理的权利
2.3当事人享有质证权利
2.4当事人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
3.民事司法程序
3.1民事审判符合公正要求
3.2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自愿、合法
3.3民事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
4.刑事司法程序
4.1侦查措施及时合法
4.2审查起诉公正有效
4.3刑事审判公正及时有效
5.行政司法程序
5.1行政审判符合公正要求
5.2行政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
6.证据制度
6.1证据裁判原则得到贯彻
6.2证据依法得到采纳与排除
6.3证明过程得到合理规范
7.司法腐败遏制
7.1警察远离腐败
7.2检察官远离腐败
7.3法官远离腐败
8.法律职业化
8.1法律职业人员获得职业培训
8.2法律职业人员遵守职业伦理规范
8.3法律职业人员享有职业保障
9.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力
9.1司法过程依法公开
9.2裁判结果依法公开
9.3司法权力主体受到信任与认同
9.4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
10.司法文化
10.1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
10.2公众诉诸司法的意识及程度
10.3公众接受司法裁判的意识及程度
10.4公众接受现代刑罚理念的意识及程度
二、司法文明指数评估与司法文明建设的路径
1.司法改革是推动司法文明建设提升司法文明程度的内在路径。本轮司法改革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整体性和系统性,涵盖了司法文明建设的各个层面。通过全方位的司法改革促进一个健全的司法系统和司法环境,这是司法文明建设的一个基本路径。其效果如何,本单元其他演讲的专家会进行深入的评估。
表22016专业卷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职业
法官1474份;检察官1509份;警察1331份;律师1482份
性别
男性3591份;女性2227份
年龄分布
25岁以下551份;26-35岁2842份;36-45岁1571份;46-55岁665份;55岁以上65份
从业年限
3年以下1029份;3-10年2330份;11-20年1311份;20年以上712份
教育背景
高中及以下22份;专科452份;本科3530份;硕士1603份;博士73份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4106份;民主党派103份;无党派人士72份;共青团员527份;群众997份
考察重点
所提的问题
职业待遇
您对自己所在单位职业待遇(工资、奖金、福利等)的满意程度如何?
职业晋升前景
您对自己所在单位法律职务晋升前景的满意程度如何?
职业安全保障
您对自己所在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的满意程度如何?
职业压力1
在您所在单位,办案受到单位内行政干预的工作压力如何?
职业压力2
在您所在单位,办案受到单位外部行政干预的工作压力如何?
职业压力3
在您所在单位,您感受到来自绩效考核的工作压力如何?
职业压力4
在您所在单位,您感受到来自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工作压力如何?
职业压力5
在您所在单位,您感受到来自媒体舆论的工作压力如何?
1.相比于15年数据,16年数据在职业福利方面基本上(除了职业保护之外)都有所提升。选择较为满意或满意的受访对象中,职业培训(过去三年无培训下降了19.9%)、职业待遇(提升1.5%)、职业晋升前景(提升2.3%)都有提升。
表4法律职业激励环境的基本状况表
指标
职业培训
保护
职业压力(行政干预)
职业压力(绩效考核)
职业压力(当事人及其家属)
职业压力(媒体舆论)
15年
29.5%过去三年无培训
满意度27.5%
满意度25.1%
满意度28.6%
压力大占20.9%
压力大占37.8%
压力大占32.2%
压力大占27.8%
16年
9.6%
29%
27.5%
25.5%
14.9%
32.4%
26.5%
表5不同法律职业激励环境的状况表
群
体
职业培训(过去三年无培训)
职业晋升前景(满意度)
职业待遇(满意度)
职业保护(满意度)
职业压力(行政干预)(压力大)
职业压力(绩效考核)(压力大)
职业压力(当事人及其家属)(压力大)
职业压力(媒体舆论)(压力大)
法官(15)
26.2%
12.4%
8%
11.2%
23.7%
44.8%
45.3%
34.9%
法官(16)
19.3%
16%
19.2%
14%
38%
37.4%
28.4%
检察官(15)
28%
21.9%
18.2%
26.8%
15.6%
45.5%
22.3%
22.9%
检察官(16)
8.8%
24.8%
22.5%
26.6%
14.1%
36.2%
19.9%
22.4%
警察(15)
27.3%
21.5%
25.2%
43.2%
27.8%
43.9%
警察(16)
11.6%
27.1%
24.6%
40.4%
21.4%
律师(15)
36.9%
55.1%
54.2%
51.1%
18.1%
16.9%
34.2%
9.7%
律师(16)
6.9%
45%
44.9%
31.7%
12%
15.1%
30.6%
12.1%
三、结语:为司法改革提供一面镜子
司法文明程度的提升状况可以为司法改革提供一面镜子。司法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改革的最终落脚点应该是司法文明程度的有效提升。其最终的皈依,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当然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境界,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因此,司法改革的效能与意义需要进行及时的跟进评估。司法文明指数通过大规模的问卷,通过倾听社会公众与法律职业群体对司法状况的反馈来跟踪了解全中国不同地区、不同维度、不同部门司法文明状况的变动趋势。通过这样一种反馈,为司法改革的方向与策略调整提供一种参考。司法改革的最终成果应该落实到司法体制、司法制度、司法主体和司法文化整体状况的改善,最终让整个社会都受惠于司法系统运送正义能力的改善。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本文的部分研究成果系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指数课题研究团队合作的成果,该团队负责人为张保生教授,本人为项目执行主任。
[1]张文显:“司法文明新的里程碑——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文明价值”,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2期。
[2]张保生、张中、吴洪淇等:《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6》,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页。
[3]比如,调研组要求每个省不少于两个城市,公检法应该均衡分布在基层、市级两级,不能完全集中在某一个层级;被调研的4类人员都需来自2个及以上单位。具体调研情况介绍,请参见张保生、张中、吴洪淇等:《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6》,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