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天津举行。
全省人大系统“6+1”联动监督动员会召开。
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为其中之一。
省法学会党组学习研究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颁奖词:齐宣新时代治国之圭臬,共谱法治河北之新华章。“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旗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认真统筹谋划、精心安排部署,各地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对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河北落地生根、深入人心,在新起点上不断开创法治河北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简介: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对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全面贯彻“十一个坚持”作出安排部署。我省“宪法宣传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媒体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库”和“政法领导干部访谈”“法学家解读”“新举措新成效”系列专栏。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举行开放日活动,年度“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第七届活动明确主题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第三次法治人物进校园宣讲法治活动同时举行。省直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法治河北建设作出部署。各地纷纷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河北省京津冀协同立法取得实质性成果
颁奖词:攻坚克难携手护卫蓝天,协同立法合力结出硕果。《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内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也是京津冀三地实现“一个文本、三家通过”的第一个实质性协同成果,率先在省级层面为全国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制度范本。
河北省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机关和五级人大代表广泛深入开展“6+1”联动监督活动
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案入选全国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颁奖词:捍卫法治精神弘扬正气,勇于作为诠释使命担当。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耿某华故意伤害案”中,依法认定耿某华为正当防卫,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于激活正当防卫条款,引领、弘扬社会正气,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不能向非正义低头”的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生动诠释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责任、使命与担当。
简介: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耿某华面对非法强拆致两人重伤一案过程中,认为耿某华虽然客观上造成了二人重伤的重大损害,但当时为凌晨2时多,面对深夜翻墙进入的非法暴力强拆的侵害人,其妻子被捆绑强制带离出院落扔到路边,本人被多人使用工具围殴、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耿某华为保护住宅安宁、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已实施防卫,属于依法行使防卫权利,其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对该案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
颁奖词:新举措奋力开创新局面,法学会建设再上新台阶。河北省委办公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制约法学会长远发展和发挥作用的障碍与难题,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着力创新法学会的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对于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学会,推动和繁荣我省法学事业具有深远意义。
简介:在省委书记王东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等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顶层设计,整体推动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制约法学会长远发展体制机制的障碍与难题,是河北省法学会建会以来,首个由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