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安排,拟任我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这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肯定,也是组织对我的重托和期待。为此,在深感荣幸的同时,也倍感肩负的职责神圣而又艰巨。如果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审议批准我任职,我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一、坚持勤思善学,提高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在新的岗位上,我将继续把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认真学习钻研党的理论政策,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和纪检监察业务等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能力、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等,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聚焦中心任务,忠诚履职尽责。我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注重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密切同志们间协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以满腔的热忱和敢于碰硬的作风,尽职尽责地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认真组织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三是牢记初心使命。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自觉将个人形象与法院形象、党的形象连接在一起,珍惜岗位,珍惜职责所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的任职不能获得通过,说明我还有存在较大差距,我仍将继续认真履职,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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