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柳州市柳江區司法局以服務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為主線,著力於“三個聚集”,全面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引領助推司法所建設整體提檔升級,有效實現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三提升”,全面激發了司法所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統籌提供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基層法治建設中的職能作用,並取得顯著成效。其中,8個司法所均達到規范化標准,1個司法所曾獲評“全國模范司法所”,2名司法所長分別獲評為全國模范司法所所長、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多人被評為自治區、市級先進個人。
在基礎建設上聚焦發力,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有新提升
柳江區司法局著力加強司法所辦公場所的規范建設,全區8個司法所均配備具有獨立庭院的辦公樓,平均面積超過200平方米,並投入資金對司法所的外觀、庭院進行整改和美化,實現外觀樣式、標識、內部裝修和布局的統一。著力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選優配強司法所負責人,選派年輕干部到司法所鍛煉,迅速培養其成為業務骨干,為司法行政干部創造更廣闊的晉升渠道和發展空間,有力夯實人才根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司法所配備29名協管人員和20名專職人民調解員,確保每個司法所配備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為進一步提高隊伍的業務水平,建立常態化分級、分類業務培訓機制,並組織開展最受喜愛的人民調解員評選活動,進一步推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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