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并取得硕士学位;
具有独立董事资格、三级律师职称。
在1999年首次执业至今,现为乌鲁木齐律师协会律师考核委员会主任。
担任社会兼职:
乌鲁木齐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乌鲁木齐市第七届律师协会副会长;
第八届律师协会监事长;
乌鲁木齐市第九届律师协会会长;
新疆理工学院客座教授;
民盟乌鲁木齐市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奖励荣誉:
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1年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5年、2006年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3年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乌鲁木齐市司法行政先进个人(2007、2009、2010年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乌鲁木齐市青联优秀委员(2006、2009年乌市青年联合会)
乌鲁木齐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新疆司法厅个人嘉奖一次(2015年度)
2012-2015年度新疆优秀律师(2016年度)
业务技术专长:
担任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的法律顾问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公司并购重组及公司股权类等;
项目投融资、融资租赁、私募基金;
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
新能源、矿产能源开发项目;
AMC不良资产处置。
擅长领域:
经典案例:
1、曾代理过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与山东某公司、新疆某公司;无锡某公司、某铁矿、新疆某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建行与博州某商贸公司、新疆某国际公司信用证纠纷案件。
2、代理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一些列纠纷案件,该公司涉及的租赁项目,先后代理案件20余起,涉及总金额15亿。如:该公司与山西某地化工、浙江某装饰、浙江某陶瓷、江苏某公司、华通某公司等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4、承办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与新疆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某农资交易市场、新疆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论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2年4月出版;
2.《试论善意第三人的法律保护》、《新疆律师》、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