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2001年12月0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目的是要通过开展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力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实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历届主题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2年: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