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办公厅下设行政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研究室
(副部级,下设理论局、信息局、新闻局)
负责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对全国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工作提出建议;组织起草全国政协的重要文稿;参与重点调研课题的协调和重要调研报告的修改;综合、报送政协委员和其他方面反映的社情民意;研究、交流地方政协的工作经验;负责全国政协的宣传报道工作。
秘书局
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还负责政协委员提案的征集、初审和交办的具体工作;起草报请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应决议草案、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港澳台侨委员会办公室还负责组织港澳台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视察、调研及与港澳台侨同胞的有关组织和代表人士的联络工作。
外事委员会办公室与办公厅外事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除承担该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外,还负责组织和协调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具体工作;承办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领导同志外事活动的有关事宜;负责出访团组和接待来访团组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国政协主办的国际性会议和联系有关国际组织的服务工作。
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还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辑工作,组织政协委员、有关统战人士撰写“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史料;负责组织全国政协委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规章制度,学习时事政治和经济、管理、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负责全国政协常委学习讲座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联络局
(挂信访局牌子)
负责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学习、调研、座谈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了解委员履职履行职责的情况,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负责文史专员的特定联系对象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无党派界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全国政协书画室、全国政协京昆室开展活动与联谊和服务工作;负责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人事局
负责全国政协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拟订及其组织实施;办理全国政协机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具体措施工作;承办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调整的程序性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全国政协履行职能、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国政协委员、地方政协负责同志来北京的接待服务;负责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单位的有关经费管理、基建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和管理机关的后勤事务。
机关党委
负责全国政协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