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丨“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第一头条

12月4日,我国第11个国家宪法日。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在全国开展,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习近平总书记生动比喻:“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

一个多月前,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深刻阐明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抓好改革落实提供重要方法指导、实践指南。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一般而言,改革是“破”,法治是“立”。如何做到二者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水清岸绿、鱼跃鸟飞,长江流域美景回归。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依法治江进入新阶段。如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全社会共识。

南海之滨,海南自贸港建设如火如荼。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治之力推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利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法治为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保驾护航,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治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来修修补补,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

以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为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推动我国文物保护状况不断改善,文物资源内涵扩大,文物保护成效彰显。

同时,文物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通过修订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提升文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进实现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支撑。

今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新经验新做法写入法律,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改革势如破竹,法治固本强基。

推行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全覆盖”;公安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窗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新时代以来,一系列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法治领域改革破局前行。

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

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要求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和改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018年3月1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

“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从宪法修改工作启动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要求,必须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

首轮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外人士共提出2639条修改意见。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到人民团体,从党员干部到党外人士,各方一同贡献智慧和力量,让宪法更加适应时代需要,回应人民呼声。

今年5月,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当有学者发言提到“接下来的这轮改革,力争让更多群体有更强的获得感”时,习近平总书记赞许道:“这句话正是点睛之笔,老百姓的获得感是实实在在的。”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将“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等明确写入法条,回应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改革举措,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改革,大潮奔涌;法治,固本强基。

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齐头并进,改革在法治护航下更加有力,法治在改革推动中更加健全,必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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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制办是去司法局办公,还是司法局去法制办办公?法制办在政府大楼,司法局是独立大楼办公的。法制办挺亏吧 沭阳.com 发表于 18-3-13 19:33 | 法制办 才有几个人,而且县级法制办 大部分事业编。不超过10人。 司法局基本全是行政编,局里30号人,乡镇司法所全行政编。 中等县城 司法局大概100行政编左右。我叫https://bbs.qzz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293930&pid=124758699&page=1
4.中国法院网中国法院网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综合性新闻网站,并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自办视频播放业务。中国法院网是世界最大的法律网站、法律新闻网站,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案件报道。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17/07/id/47788.shtml
5.法制办好还是司法局好二者都是国家机关,都是公务员编制,现在实行阳光工资,待遇也相差不多,因此,工资待遇区别不大。但从个人发展进步的角度看,法制办是政府直属的办事机构,平台更好,选择的机会更多,相对司法局而言,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市政府的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规划和年度计划,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752255985868356364.html
6.2017湖南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1名法律人员公告为更好地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于近期公开选调1名法律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1、县财政统发工资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法律专业毕业; 3、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4、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有意向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与县政府法制办联系,联系电话:24223059。 https://www.eoffcn.com/kszx/gonggao/362000.html
7.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12月2日,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指出,经过多年实践,我国政府法制工作已经形成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政府立法、规范行政执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等为重点工作,以发挥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在法制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重要职责的总http://www.hprc.org.cn/gsgl/zyxw/zhongyao/200912/t20091203_3964771.html
8.一个人从县司法局局长变成县法制办副主任,是升了还是降了啊?县司法局局长是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http://www.027yaju.cn/laodongrenshi/284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