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从1982年开始第一次机构改革,之后从1988年开始每5年进行一轮机构改革,至此已是第九轮改革。历次改革都对党政机关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这些机构人员的组合方式、运行机制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变革。
要说这9次机构改革中变化最大的,还是要数2018年的第八次机构改革。
改革后的一些新单位,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新建立的,称呼其为新组建单位更合适。这些单位其实是由原有单位合并而来,起了个新的单位名字,新单位职能也是合并单位原来的职能。
真正新设立的市级单位,也就三个而已。
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真正新设立的三个市级单位,以及取消的两个市级单位。
一、真正新设立的三个市级单位
(一)市医疗保障局
(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市监察委员会
二、取消的两个单位
我们知道,所有的机构改革,都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些机构有所增强,而有些机构会削弱,甚至是取消。第八次机构改革力度大,也取消了部分单位。
(一)市法制办
(二)市口岸办
市口岸办原有职责是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口岸工作,促进口岸安全、高效、顺畅运行,推动口岸经济发展。
第八次机构改革后,市口岸办并入了政府其他组成部门,其中有些职能分别并入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口岸办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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